分类
国际和地区组织

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于1975年成立,其宗旨是确保主要核供应国协调和加强核出口控制,防止核领域敏感物项的扩散。该集团通过“核转让准则”及“与核有关的两用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的转让准则”实施出口控制,要求进口国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严格控制敏感核物项及技术(如后处理、铀浓缩和重水生产)的出口。“核供应国集团”现有48个成员国,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2004年5月27日,该集团全会决定接纳中国为集团成员国。6月10日,中国成员资格生效。

  中国反对核武器扩散,致力于国际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颁布了《核出口管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通过法制手段对核及其两用品和相关技术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后,根据“核供应国集团”出口准则,中国对上述两条例做了相应修订,将进口国接受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并引入了全面控制原则。中国将继续深入参与“核供应国集团”各项工作,并同各成员国保持沟通与合作。

核供应国集团2017年全会在瑞士伯尔尼举行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核供应国集团2017年全会在瑞士伯尔尼举行。瑞士联邦主席洛伊特哈德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48个成员国派团与会,中国驻维也纳代表团史忠俊大使率团出席。会议审议了集团去年以来各项工作,就当前国际核不扩散形势交换了看法,就各国防扩散出口管制政策实践交流了经验。会议讨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缔约国加入集团问题,此外,还根据去年首尔全会授权,继续讨论了“非NPT缔约国加入集团的技术、法律和政治方面的问题”。

  中方表示,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风险依然严峻。集团成员国应切实维护集团作为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的核心价值,加强以NPT为基石的国际防扩散体系,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共同致力于推动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地区热点核问题。

  中方对有关NPT缔约国正式提交加入申请表示欢迎,支持集团尽快审议相关申请。

  关于“非NPT缔约国加入集团的技术、法律和政治方面问题”,中方全面介绍了有关立场,支持集团依据规则,通过公开、透明的政府间进程,达成非歧视性、适用于所有“非NPT缔约国”的解决方案,以便在此基础上开展下步工作。中方表示,愿与各方一道,以建设性态度参与相关讨论,争取集团尽早取得进展。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金砖国家 二十国集团
世界能源理事会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

官方网站首页

国际和地区组织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