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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共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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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致函南共市时任轮值主席国巴西外长兰普雷亚,提议建立中国─南共市对话机制,得到南共市积极响应。

1997年10月,由南共市轮值主席国、乌拉圭外交部埃斯皮诺萨大使率领的南共市代表团访华,同中方举行首次对话。代表团分别同外交部李肇星副部长和外经贸部孙振宇副部长,就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行了会谈。钱副总理和外交部部长助理杨洁篪分别会见了代表团。双方签署了首次对话纪要。

1998年10月9日,中国和南方共同市场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第二次对话。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和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共同率团同由南方共同市场代理轮值主席、巴西大使雷纳多·马尔格斯率领的南共市代表团进行了对话。双方一致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经贸和企业合作,并就促进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签署了第二次对话纪要,并举行了企业家座谈会。

2000年10月18日,应外交部邀请,南方共同市场轮值主席国、巴西副外长利马率领的南方共同市场代表团访华,在北京同中方举行第三次对话。温家宝副总理会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和外经贸部副部长周可仁分别与南共市代表团举行了工作会谈。双方就中国同南共市政治和经贸关系以及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表示愿意继续加强在国际经贸领域的合作。杨洁篪副外长和南共市代表团团长、巴西副外长利马大使签署了第三次对话纪要。中国贸促会会长俞晓松会见并宴请代表团。

2003年9月,周文重副外长率团赴乌拉圭,举行中南第四次对话,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对话机制和开展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中方提出愿在企业交流、农牧、医疗和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与南共市各国进一步开展合作。南共市提出拟于2004年在上海举办商展。

2004年6月,周文重副外长与以南共市轮值主席国阿根廷副外长雷德拉多为团长的南共市代表团在北京举行中国—南共市第五次对话,双方回顾了自1997年建立对话关系以来中南友好合作所取得的重要进展,一致认为对话为增进相互了解和推动双方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决定正式启动中国—南共市对话联络小组,并初步就中国—南共市自由贸易谈判交换看法,决定各自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

2005年12月,胡锦涛主席特使、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应邀出席南共市第29届首脑会议。

2011年1月,李金章副外长致电祝贺吉马良斯担任南共市首任高级总代表。

2012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访问阿根廷期间与南共市轮值主席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及巴西总统罗塞芙、乌拉圭总统穆希卡共同出席中国与南共市国家领导人视频会议,就深化双方关系、加强经贸合作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并就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声明》达成一致。2012年6月,南共市第43届首脑会议正式发表上述联合声明,中国驻阿根廷大使殷恒民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应邀与会。

2012年8月,我时任主管部领导致电祝贺拉马略担任南共市新任高级总代表。

2012年11月,南共市派代表团参加上海国际食品展并举办南共市日活动。中国-南共市经贸会议在上海举办,双方就落实联合声明等进行交流。

2015年9月,外交部拉美司司长祝青桥应约会见南共市高级总代表菲耶尔,双方就中国与南共市对话和合作事宜交换看法。

2016年12月,中国政府拉美事务特别代表殷恒民在访问乌拉圭期间会见南共市高级总代表菲耶尔,就中南合作进行交流。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民出席金砖国家和南方共同市场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联合研讨会,并代表金砖国家总检察长致辞。

2018年10月,外交部副部长秦刚赴乌拉圭举行中国—南共市第六次对话,中南双方就加强对话机制和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换了意见。

2019年12月,首届中国全国人大—南共市议会对话会在乌拉圭举行。

中国同南方共同市场的关系

1996年11月,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致函南共市时任轮值主席国巴西外长兰普雷亚,提议建立中国─南共市对话机制,得到南共市积极响应。

1997年10月,由南共市轮值主席国、乌拉圭外交部埃斯皮诺萨大使率领的南共市代表团访华,同中方举行首次对话。代表团分别同外交部李肇星副部长和外经贸部孙振宇副部长,就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行了会谈。钱副总理和外交部部长助理杨洁篪分别会见了代表团。双方签署了首次对话纪要。

1998年10月9日,中国和南方共同市场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第二次对话。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和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共同率团同由南方共同市场代理轮值主席、巴西大使雷纳多·马尔格斯率领的南共市代表团进行了对话。双方一致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经贸和企业合作,并就促进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签署了第二次对话纪要,并举行了企业家座谈会。

2000年10月18日,应外交部邀请,南方共同市场轮值主席国、巴西副外长利马率领的南方共同市场代表团访华,在北京同中方举行第三次对话。温家宝副总理会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和外经贸部副部长周可仁分别与南共市代表团举行了工作会谈。双方就中国同南共市政治和经贸关系以及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表示愿意继续加强在国际经贸领域的合作。杨洁篪副外长和南共市代表团团长、巴西副外长利马大使签署了第三次对话纪要。中国贸促会会长俞晓松会见并宴请代表团。

2003年9月,周文重副外长率团赴乌拉圭,举行中南第四次对话,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对话机制和开展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中方提出愿在企业交流、农牧、医疗和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与南共市各国进一步开展合作。南共市提出拟于2004年在上海举办商展。

2004年6月,周文重副外长与以南共市轮值主席国阿根廷副外长雷德拉多为团长的南共市代表团在北京举行中国—南共市第五次对话,双方回顾了自1997年建立对话关系以来中南友好合作所取得的重要进展,一致认为对话为增进相互了解和推动双方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决定正式启动中国—南共市对话联络小组,并初步就中国—南共市自由贸易谈判交换看法,决定各自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

2005年12月,胡锦涛主席特使、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应邀出席南共市第29届首脑会议。

2011年1月,李金章副外长致电祝贺吉马良斯担任南共市首任高级总代表。

2012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访问阿根廷期间与南共市轮值主席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及巴西总统罗塞芙、乌拉圭总统穆希卡共同出席中国与南共市国家领导人视频会议,就深化双方关系、加强经贸合作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并就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声明》达成一致。2012年6月,南共市第43届首脑会议正式发表上述联合声明,中国驻阿根廷大使殷恒民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应邀与会。

2012年8月,我时任主管部领导致电祝贺拉马略担任南共市新任高级总代表。

2012年11月,南共市派代表团参加上海国际食品展并举办南共市日活动。中国-南共市经贸会议在上海举办,双方就落实联合声明等进行交流。

2015年9月,外交部拉美司司长祝青桥应约会见南共市高级总代表菲耶尔,双方就中国与南共市对话和合作事宜交换看法。

2016年12月,中国政府拉美事务特别代表殷恒民在访问乌拉圭期间会见南共市高级总代表菲耶尔,就中南合作进行交流。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民出席金砖国家和南方共同市场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联合研讨会,并代表金砖国家总检察长致辞。

2018年10月,外交部副部长秦刚赴乌拉圭举行中国—南共市第六次对话,中南双方就加强对话机制和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换了意见。

2019年12月,首届中国全国人大—南共市议会对话会在乌拉圭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声明

(2012年6月29日 门多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和南方共同市场(“南共市”)强调中国与南共市开展经贸合作对推动各自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本着巩固经济关系的意愿,承诺在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和加强合作。

  双方对当前因发达经济体自身危机而引发的世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表示关注,将共同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农业领域的保护主义,确保多边贸易体系的可预测性。

  为此发表声明如下:

  一、中国和南共市重视并将继续推动双方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将共同采取措施,实现贸易结构多元化,并以平衡的方式提高中国与南共市各成员国间的贸易额,力争使中南双边贸易额于2016年达到2000亿美元。

  二、双方认为,双向投资是促进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手段,将为相互间投资提供良好环境。

  三、双方强调融资在双边贸易和创造就业的生产型投资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寻求推动旨在提升各自金融机构能力的合作。

  四、双方将加强在涉及经贸领域合作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信息交流。

  五、双方将加强在多边贸易体系内的合作,对多哈回合面临的困境表示担忧,一致认为有必要重申发展授权并继续谈判,推动取得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和需求,尤其在农业领域的利益和需求的雄心的、全面的和平衡的协议。

  六、为推进上述目标,双方同意召开一次中国和南共市政府代表会议,并提出下列措施:

  (一)加强政府和组织在促进经贸合作中的作用。

  (二)推动互派经贸团组和参加双方举办的贸易投资展览、展会,并为此提供便利。

  (三)通过举办有关培训班和研讨会,培训政府官员、各领域专家和技术人员,加强双方在能力建设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共同探讨通过机制和行动来增加并便利贸易交流以便落实本声明所设目标和行动。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金砖国家 二十国集团
世界能源理事会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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