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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成立日期】 1999年6月25日成立,取代原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

【宗 旨】 建立日益紧密的联盟,加强成员国在人力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合作;协调成员国政策法规,促进一体化进程;通过多边监测机制保证各国经济政策协调一致;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共同发展。

【成员国】 6个:赤道几内亚、刚果(布)、加蓬、喀麦隆、乍得、中非共和国。

【主要负责人】 现任轮值主席为喀麦隆总统保罗·比亚(Paul Biya,2019年3月起担任该职)。共同体委员会主席为加蓬人达尼埃尔·奥纳·翁多(Daniel Ona Ondo ,2017年2月起担任该职)。

【总 部】 共同体委员会(前身为执行秘书处)设在中非首都班吉,目前因中非安全形势暂时迁至赤道几内亚首都马拉博。网址:www.cemac.int。电子邮箱:secemac@cemac.cf;secemac@hotmail.com。

【组织机构】 共同体由4部分组成:(1)中部非洲经济联盟,负责协调成员国的经济、预算政策以及行业发展政策,逐步建立次区域共同市场,提高经济竞争力。(2)中部非洲货币联盟,负责制定共同体的货币政策、发行货币,下设中部非洲国家银行(BEAC)、中部非洲银行委员会(COBAC)、证券交易所、中部非洲反洗钱行动小组等专业机构,均设于喀麦隆首都雅温得。(3)共同体议会,现尚未成立,暂由成员国立法机构各推选5名议员组成的议会间委员会代行其职,负责对共同体的决策机构进行民主监督,总部设于赤道几内亚首都马拉博。委员会有权审阅执行秘书提交的年度报告及要求质询部长理事会主席、部长委员会主席、共同体委员会主席及BEAC行长。(4)共同体法院,由13名法官组成,分司法和审计两院,负责共同体各决策机构预算执行情况的司法监督,设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

共同体机构运作方式如下:(1)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组成,共同体的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主席由各国国家元首轮流担任。(2)部长理事会,中部非洲经济联盟的领导机构,由成员国主管财政和经济的部长组成,每年举行2次例会,由轮值主席国有关部长任主席。(3)部长委员会,中部非洲货币联盟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和协调共同体的货币政策,由各国负责财政的部长和另外一名有关部长组成;会议主席按成员国字母顺序由各国负责财政的部长轮流担任。(4)共同体委员会:共同体执行机构,负责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的组织召开。其前身为执行秘书处,委员会主席对外代表共同体。共同体还设有中部非洲国家银行、中部非洲国家开发银行、海关国际学校、项目规划和评估跨行业次地区研究院、实用统计次地区研究院、畜牧和水产经济委员会等专门机构。

中部非洲国家银行是共同体的中央银行,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发行中非金融合作法郎。

【主要活动】 1994年3月16日,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6个成员国元首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签署了建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的条约。1998年2月5日,联盟第33次首脑会议决定正式成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1999年6月25日,中部非洲国家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第一次首脑会议通过《马拉博宣言》和共同体章程,共同体正式启动。

迄今共同体已召开了14次首脑会议:1999年6月马拉博峰会、2000年2月恩贾梅纳峰会、2001年12月雅温得峰会、2003年1月利伯维尔峰会、2004年1月布拉柴维尔峰会、2005年2月利伯维尔峰会、2006年3月巴塔峰会、2007年4月恩贾梅纳峰会、2008年6月雅温得峰会、2010年1月班吉峰会、2012年7月布拉柴维尔峰会、2015年5月利伯维尔峰会、2017年2月吉布劳峰会、2019年3月恩贾梅纳峰会。

2006年3月,共同体第七次首脑会议在赤道几内亚巴塔举行。共同体轮值主席奥比昂,喀麦隆、中非、刚果(布)、加蓬、乍得总统与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总统和刚果(金)外长以观察员身份与会。会议通过了最后公报,肯定了2005年共同体在维护地区和平、发展区域经济方面取得的成绩,重申支持中非政府和人民在巩固和平与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对成员国乍得国内安全局势表示担忧。呼吁加强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团结合作,切实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非石油领域经济。

2007年4月,共同体第八次首脑会议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举行。乍得、加蓬、刚果(布)、赤几、中非总统及喀麦隆总理与会。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圣普总统以观察员身份与会。会议讨论了共同体机构改革、地区经济发展多样化、完善共同体金融体系、成立联合航空公司、使用统一护照等问题;决定由成员国各指定一名特派员组成共同体委员会,取代原执行秘书处;扩大BEAC领导机构并撤换行长;在利伯维尔建立中部非洲地区特警参谋部等。会议对便利共同体区域内交通、推动能源工业发展及用光缆连接各国通讯网络等地区一体化项目取得进展表示祝贺,并通过了关于加快非洲政治、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最终建立“非洲合众国”的声明。此外,会议还通过特别声明,支持乍得和中非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努力及与苏丹发展睦邻友好的政策。

2008年6月,共同体第九次首脑会议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召开。喀麦隆、加蓬、刚果(布)、赤几、中非五国总统和乍得总理与会。会议发表联合公报,要求各成员国深化区域一体化进程,为实现域内人员自由往来、货物无障碍流通加强磋商与协调。会议就共同体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组建CEMAC航空公司、各成员国统一使用CEMAC护照达成一致,并确定每年3月16日为“CEMAC日”。会议并决定由中非总统博齐泽接任共同体主席。

2010年1月,共同体第十次首脑会议在中非首都班吉召开。中非、喀麦隆、加蓬、刚果(布)、赤几、乍得六国总统与会。会议发表最后公报,对域内人员自由往来路线图的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各成员国允将在2010年第一季度颁发共同体护照;重申各成员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决定将共同体航空公司总部设在布拉柴维尔;决定按成员国首字母排序轮流担任共同体专门机构负责人,撤换中非国家银行行长;决定于2010年3月在马拉博举行共同体议会大厦落成仪式。

2010年6月,共同体特别峰会在布拉柴维尔召开。刚果(布)、喀麦隆、中非、加蓬、赤几、乍得六国总统与会。会议发表最后公报,要求成员国履行承诺,尽快交付其分摊的共同体机构改革费用;要求共同体委员会采取必要措施,尽早完成共同体护照的制作并投入使用;要求共同体委员会继续与南非航空公司磋商,以尽快建立共同体航空公司。

2012年7月,共同体第十一次首脑会议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次地区一体化进程,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并就CEMAC航空公司合作伙伴和运营事宜等进行了探讨。

2013年6月,共同体特别峰会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举行。会议就中非形势、地区一体化和促进青年就业等交换了意见,并就2014年1月起实现CEMAC成员国人员自由往来达成一致。

2014年3月,共同体轮值主席邦戈在纪念建立共同体条约签署20周年之际发表讲话,建议通过关税联盟、财政协调等方式使共同体内部管理更加平衡。邦戈还宣布共同体向中非共和国提供1亿非郎援款的决定,用以支持中非维护和平、稳定所做努力。

2015年5月,共同体第十二次首脑会议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举行,加蓬、刚果(布)、乍得、赤几总统和中非总理、喀麦隆经社文理事会主席与会,赤道几内亚总统奥比昂接任共同体轮值主席。会议还就中非安全形势、促进共同体成员国人员自由往来、成员国经济形势及前景和埃博拉疫情等交换了意见。

2016年7月,共同体特别峰会在赤道几内亚首都马拉博举行,赤几、中非、加蓬、刚果(布)总统和乍得、喀麦隆总理与会。会议重点听取了中部非洲国家与欧盟商签经济合作伙伴协定情况的报告,并就地区经济和安全形势等交换了意见。

2017年2月,共同体第十三次首脑会议在赤道几内亚吉布劳市召开。赤几、中非、刚果(布)、乍得总统和喀麦隆、加蓬总理与会。会议重点就地区经济形势、欧盟与中部非洲国家商签经济合作伙伴协定情况、共同体机制建设等议题进行讨论。会议决定乍得总统代比接任共同体轮值主席,第十四次首脑会议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召开。

2017年10月,共同体特别峰会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召开,主题为“加速推进一体化,实现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的崛起”。乍得、喀麦隆、赤道几内亚、中非总统和刚果(布)、加蓬总理出席。会议重点审议了共同体域内人员、货物自由流动政策的实施情况,研究了共同体预算资金问题。

2018年10月,共同体特别峰会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召开,乍得、赤道几内亚、刚果(布)总统和喀麦隆总理、加蓬外交国务部长、中非财政部长出席。会议就次地区金融问题和一体化进程进行了磋商。

2019年3月,共同体第十四次首脑会议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召开,乍得、中非、刚果(布)总统及喀麦隆、加蓬、赤道几内亚总理出席。会议重点就公共财政、共同体改革、域内人员流动、融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决定喀麦隆总统比亚接任共同体轮值主席,第十五次首脑会议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举行。

2019年11月,共同体特别首脑会议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召开,与会领导人就地区经济和货币问题进行讨论,认为当前地区宏观经济形势有所恢复,通货膨胀率适度,财政及贸易赤字减少,外汇储备足够保持中非法郎与欧元的固定汇率。与会领导人重申使用统一货币的意愿,希望保持货币稳定,鼓励就同法国开展货币合作的条件及方式进行进一步研究。

2020年8月,中部非洲经济联盟召开国家间委员会视频会议。会议探讨了后疫情时代复兴计划、次区域融资计划和移动网络漫游等议题。

2021年8月,共同体成员国以视频方式召开特别峰会,喀麦隆、中非、加蓬、赤道几内亚总统及乍得军事过渡委员会主席、总统,刚果(布)总理等出席,主要讨论通过采取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经济多样化转型等多种结构性改革措施,促进共同体成员国经济在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期间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弹性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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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委员会

印度洋委员会

印度洋委员会

【成立日期】 1982年12月,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塞舌尔三国外长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召开会议,签署《路易港协定》,决定成立印度洋委员会(简称“印委会”)。1984年1月,三国外长在塞舌尔首都维多利亚签署《维多利亚总协定》,印委会正式成立。

【宗 旨】 促进成员国间合作,协助本地区国家融入区域和世界一体化进程,并在国际合作中维护印度洋岛国的利益。

【成 员】 现有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塞舌尔、科摩罗和以法国名义加入的留尼汪5个成员及中国、欧盟、法语国家组织、日本、印度、联合国等观察员。

【主要负责人】 现任主席国为马达加斯加(2022年2月起)。秘书长韦拉尤多姆·马里穆图(Vêlayoudom Marimoutou,法国人,曾任留尼汪学院院长,2020年7月开始履职)。

【总 部】 常设秘书处位于毛里求斯卡特邦市,1989年设立。网址http://www.coi-ioc.org 。

【组织机构】 (1)首脑会议:负责解决重大方向性问题,目前已举行4次。(2)部长理事会会议: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印委会的具体战略方针。由成员国指定1名内阁成员或政府代表组成,主席由各成员国按法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每届任期1年。每年举行1次例会,截至目前,共举行36届部长理事会会议。(3)常务联络官委员会:协助部长理事会会议并负责执行有关决议,每个成员国指派1名常务联络官,每年举行3次会议。(4)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5名专员、1名行政和财政助理。秘书长负责协调印委会内部活动,并保证印委会各机构正常运转。秘书长由部长理事会会议任命,任期5年,不得连任。(5)专门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就不同问题进行研究,并确定合作项目。现已设立商业与贸易、旅游、手工业、地区工业合作、环境保护、地区海运交通、体育、金枪鱼8个专门委员会。另外,还设有一些专家小组,每半年举行1次专家会议。

【资金来源】 行政经费由各成员国分摊。从1995年起,各国的份额调整为:马达加斯加29%。留尼汪(法国)40%,毛里求斯20%,科摩罗6%,塞舌尔5%。发展经费主要靠欧盟、世界银行、法国援助。

【主要活动】 1984年,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塞舌尔三国外长在塞舌尔首都维多利亚召开该组织首届部长理事会会议,签署了成员国合作总协定,提出了地区合作的目标,制订了中期行动计划。1991年3月,印委会第1届首脑会议在马达加斯加首都塔那那利佛召开。1999年,第2届首脑会议在留尼汪圣但尼召开。2005年7月,第3届首脑会议在马达加斯加首都塔那那利佛召开,确定了加强政治、外交和安全合作,拓展经贸交往,促进可持续发展,弘扬本地区特性的新战略方针。根据2009年第25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决议,印委会作为马达加斯加问题国际接触小组成员参与了马政治危机的调解工作。2010年,第26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留尼汪召开,通过了涉及战略、政治和外交、经济、商业和基础设施、渔业、农业和能源、环境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和地区安全、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一系列决议。2011年10月,第27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毛里求斯召开,重申印委会将继续在维护地区稳定,捍卫成员国作为岛国在国际和地区组织内的利益,推进地区经贸合作、保护环境、维护地区安全、促进人文发展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由印委会秘书长负责、各成员国专家组成的打击海盗小组,机构设在塞舌尔。2013年1月,第28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塞舌尔召开,就政治、经贸、可持续发展、促进地区一体化四个战略发展方向达成共识。2014年1月,庆祝《维多利亚总协定》签署暨印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在塞舌尔举行。同年8月,印委会第4届首脑会议在科摩罗召开,各成员国就蓝色经济、区域安全、气候变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2016年2月,第31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法国留尼汪举行,围绕反恐及打击非法运输、航空网络建设、通信、粮食安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会议并通过了中国成为印委会观察员的决议。2017年3月,第32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法国留尼汪举行。会议决定就印委会更名为“印度洋国家共同体”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就政治安全、海洋经济、互联互通等各领域合作提出具体设想。会议批准法语国家组织成为印委会观察员。2018年9月,第33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毛里求斯举行,通过了部长会决议成果文件,印委会与欧盟签署了渔业合作协定。2020年3月,第34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塞舌尔举行,会议修订了印委会纲领性文件《维多利亚总协定》,主要包括:确定首脑会议每5年举行1次;加强在公共卫生、海上安全、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将秘书长任期由4年调整为5年,并增设副秘书长一职;增设专题部长会议以应对卫生、农业等共同挑战;明确申请成为观察员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会议接纳日本、印度、联合国成为新观察员,任命马里穆图为新一届秘书长,科摩罗接替塞舌尔成为轮值主席国。2021年5月,第35届部长理事会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议指出各成员国应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长期化和不确定性,加强内部交流合作,立足本地区特点,实现经济重振,加强海上安全,坚持多边主义和国际团结。法国接替科摩罗成为轮值主席国。2022年2月,第36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印委会观察员地位修订、印委会议事规则修订、非盟观察员地位等事项在内的决策清单,研究了印委会战略发展计划更新议程,对当前职业培训项目进行了总结,签署了印委会同法国开发署关于支持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协议,以及印委会同环印度洋联盟加强合作意向协议。马达加斯加接替法国成为轮值主席国。

中国同印度洋委员会关系

中国与印委会成员关系友好。2008年印委会第24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后,该组织秘书处表示希望同中国建立合作关系。2010年3月,印委会秘书长卡利克斯特·多菲应邀访华,与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会见,与外交部非洲司司长张明举行会谈。2013年1月,外交部非洲司司长卢沙野代表中国政府率团出席印委会第28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同年11月,印委会秘书长德莱斯特拉访华,与外交部非洲司司长卢沙野会谈。2014年1月,外交部非洲司组团出席印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2016年2月,驻毛里求斯大使李立代表中方出席印委会第31届部长理事会会议,会议正式通过批准中国成为印委会观察员的决议。2017年3月,驻毛里求斯大使李立代表中方出席印委会第32届部长理事会会议。2018年9月,驻毛里求斯大使孙功谊代表中方出席印委会第33届部长理事会会议。2019年4月,印委会秘书长博莱罗来华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政策沟通”分论坛。2020年3月,驻塞舌尔大使郭玮代表中方出席印委会第34届部长理事会会议。7月,驻毛里求斯大使兼驻印委会代表孙功谊出席印委会新任秘书长就职仪式视频活动。2021年5月,驻毛里求斯使馆临时代办宫宇峰代表中方出席印委会第35届部长理事会会议。2022年2月,驻法国使馆陈力公使代表中方出席印委会第36届部长理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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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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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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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成立日期】 1969年成立,前身是1910年南非联邦与南部非洲英属殖民地的关税同盟协定,是全球最古老的关税同盟,也是非洲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之一。

【宗 旨】 通过建立关税同盟,促进区内商品自由流动,协调对外贸易政策,推动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

【成 员】 包括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

【组织机构】 (1)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2)关税同盟委员会:由成员国高级官员组成,受部长理事会领导,负责关税同盟协定的实施。(3)秘书处:负责关税同盟的日常管理,协调并监督部长理事会和关税同盟委员会所作决定的执行情况。(4)特别法庭:对部长理事会负责,当成员国对协定的理解或执行产生争议和分歧时予以仲裁。(5)关税委员会:由各成员国专家组成,负责就对共同关税区以外进口货物的关税征收标准,及其调整以及反倾销、征收反倾销税和保护关税等问题向部长理事会提出建议。

SACU总部设在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每年轮流在成员国首都举行部长理事会。

【主要活动】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成员国间先后签有1910年“关税协定”和1969年《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协定》。1994年新南非成立后,成员国就修订1969年关税同盟协定展开谈判,2002年10月签署新《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协定》,提高了博、纳、莱、斯四国关税收入分成比例。SACU关税分成成为上述四国财政收入重要来源。2010年,五国领导人再次签署协议,提出共同致力于将该同盟建成一个促进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确保各国都能实现均衡发展的组织。同时强调,在与其他国家或集团进行贸易谈判时,同盟内部各国要进一步加强团结与协调,以共同的立场一致对外。2013年11月,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建立“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地区关税贸易论坛”(SACU Regional Customs Trade Forum),旨在加强成员国与私营部门之间的互动。该论坛是与世界海关组织和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合作建立,将致力于解决税收征管的挑战和应对商业环境变化。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签订的自贸协定自2008年5月起实施。根据协定,EFTA将对来自SACU成员国的所有货物免关税,而SACU市场将在2014年前对EFTA产品逐步减免关税。2007年,EFTA向SACU出口额达8.5亿美元,主要为药品和机械产品;SACU向EFTA出口额达16亿美元,主要为宝石、镍和铝。考虑到各成员国的发展水平差异,该协定对纳米比亚、莱索托、博茨瓦纳和斯威士兰四国给予特殊贸易待遇,并制定了经济合作与技术援助原则。

因南非经济疲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财年税收近年来逐年减少。

中国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关系

【同中国的关系】 是我重要对非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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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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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合作论坛

中非合作论坛

中非合作论坛

【成立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非洲国家在新形势下的友好合作,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谋求共同发展,在中非双方共同倡议下,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于2000年10月10~12日在北京召开,中非合作论坛正式成立。

【宗 旨】 平等磋商、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加强友谊、促进合作。

【成 员】 中国、与中国建交的53个非洲国家以及非洲联盟委员会。这53个国家分别为: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喀麦隆、中非、乍得、科摩罗、刚果(布)、科特迪瓦、刚果(金)、吉布提、埃及、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舌尔、塞拉利昂、索马里、南非、南苏丹、苏丹、坦桑尼亚、多哥、突尼斯、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

【会议机制】 中非合作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中非经济和社会发展合作纲领》规定,中非双方同意建立后续机制,定期评估后续行动的落实情况。2001年7月,中非合作论坛部长级磋商会在赞比亚首都卢萨卡举行,讨论并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后续机制程序》。2002年4月,后续机制程序正式生效。中非合作论坛后续机制建立在三个级别上:部长级会议每三年举行一届;高官级后续会议及为部长级会议作准备的高官预备会分别在部长级会议前一年及前数日各举行一次;非洲驻华使节与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秘书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部长级会议及其高官会轮流在中国和非洲国家举行。中国和承办会议的非洲国家担任共同主席国,共同主持会议并牵头落实会议成果。部长级会议由外交部长和负责国际经济合作事务的部长参加,高官会由各国主管部门的司局级或相当级别的官员参加。

经商定,中非双方先后于2006年11月、2015年12月、2018年9月举行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15年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16年7月、2019年6月和2022年8月先后举行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北京峰会及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成果落实协调人会议。2007、2010、2013和2017年9月,中非外长在纽约4次举行联大政治磋商。

此外,随着中非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中非青年领导人论坛、中非智库论坛、中非民间论坛、中非地方政府合作论坛、中非媒体合作论坛、中非部长级卫生合作发展研讨会、中非减贫与发展会议、中非民营经济合作论坛、中非农业合作论坛、中非和平安全论坛等中非合作论坛分论坛陆续成立。

【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 2000年11月,中非合作论坛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成立,目前共有37家成员单位:外交部、商务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联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银保监会、能源局、国防科工局、民航局、药监局、电影局、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贸促会、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银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和商务部部长为委员会两名誉主席,两部主管部领导为两主席。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外交部、商务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联部和国际发展合作署有关司局组成,外交部非洲司司长任秘书长。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外交部非洲司。

中非合作论坛网站网址:http://www.focac.org

【主要活动】

一、第一届部长级会议

2000年10月10~12日,中非合作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和44个非洲国家的80余名部长、17个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代表及部分中非企业界人士出席会议。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分别出席开幕式和闭幕式并发表讲话;非洲统一组织(非洲联盟前身)“三驾马车”,即前任主席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现任主席多哥总统埃亚德马、候任主席赞比亚总统奇卢巴以及坦桑尼亚总统姆卡帕出席开幕式并讲话;非统秘书长萨利姆在闭幕式上致辞。会议两议题是“面向21世纪应如何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非在经贸领域的合作”。会议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宣言》和《中非经济和社会发展合作纲领》,为中国与非洲国家发展长期稳定、平等互利的新型伙伴关系确定了方向。中国政府宣布了减免非洲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100亿元人民币债务和设立“非洲人力资源开发基金”等举措。

二、第二届部长级会议

2003年12月15~16日,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中国和44个非洲国家的70多名部长及部分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代表参加会议。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埃塞俄比亚总理梅莱斯以及其他非洲国家的6位总统、3位副总统、2位总理、1位议长,非盟委员会主席科纳雷、联合国秘书长代表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会议主题为:务实合作、面向行动。会议回顾了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后续行动落实情况,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计划(2004~2006年)》。中国政府宣布在论坛框架下继续增加对非援助,3年内为非洲培养1万名各类人才以及给予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输华商品免关税待遇等举措。

三、2006年北京峰会暨第三届部长级会议

2006年11月4~5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隆重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非洲35位国家元首、6位政府首脑、1位副总统、6位高级代表以及非盟委员会主席科纳雷出席。会议主题为:友谊、和平、合作、发展。会议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07~2009年)》,决定建立和发展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合作共赢、文化上交流互鉴的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胡锦涛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旨在加强中非务实合作、支持非洲国家发展的8项政策措施,包括增加对非援助、提供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设立中非发展基金、援建非盟会议中心、免债、免关税、建立经贸合作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合作。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33位非洲国家领导人共同出席了与中非工商界代表高层对话会。

此前,中非合作论坛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于2006年11月3日在北京召开,为峰会作最后准备。中国和48个非洲国家的外交部长、负责国际经济合作事务的部长或代表出席了会议,24个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了会议开幕式。

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

2009年11月8~9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以及其他非洲国家的9位总统、3位总理、3位副总统、1位议长和非盟委员会主席让·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会议主题是:深化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谋求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了中方关于论坛北京峰会后续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两个文件,规划了此后3年中非在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各领域的合作。温家宝总理在开幕式上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对非合作新8项举措,涉及农业、环境保护、促进投资、减免债务、扩大市场准入、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合作、医疗、教育、人文交流等方面。

五、第五届部长级会议

2012年7月19~20日,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非洲国家6位总统、2位总理、论坛非方共同主席国埃及总统特使以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出席开幕式。来自中国和50个非洲国家的外交部长和负责国际经济合作事务的部长或代表以及非盟委员会主席让·平与会,部分国际和非洲地区组织代表分别以嘉宾和观察员身份列席开幕式和会议。会议主题是:继往开来,开创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新局面。会议审议了中方关于论坛第四届部长会后续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北京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两个文件,全面规划了今后3年中非关系的发展方向和中非合作的重点领域。胡锦涛主席在开幕式上发表了题为《开创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今后3年在投融资、援助、非洲一体化、民间交往以及非洲和平与安全等五大领域支持非洲和平发展、加强中非合作的一系列新举措。

六、约翰内斯堡峰会暨第六届部长级会议

2015年12月4~5日,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隆重举行,包括43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论坛52个成员代表出席。会议由习近平主席和南非总统祖马共同主持。中非领导人紧紧围绕“中非携手并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主题,就深化中非传统友谊、促进务实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等重大议题进行了富有成果的讨论。峰会回顾了论坛成立15年来中非友好关系和务实合作取得的成就,审议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行动计划(2016~2018年)》,双方同意将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做强和夯实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合作共赢、文明上交流互鉴、安全上守望相助、国际事务中团结协作“五大支柱”。习近平主席在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开启中非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时代》的重要讲话,宣布未来3年中方将着力实施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金融、绿色发展、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减贫惠民、公共卫生、人文、和平与安全等“十大合作计划”。

峰会期间还举行了中非领导人与工商界代表高层对话会、第五届中非企业家大会、中非合作论坛15周年成果图片展、中非装备制造业展、南非“中国年”闭幕式文艺演出等活动,习近平主席、南非总统祖马和非洲联盟轮值主席、津巴布韦总统穆加贝等与会非洲领导人出席。

此前,中非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在南非比勒陀利亚举行,为峰会作最后准备。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商务部长高虎城以及50个中非合作论坛非方成员国外交部长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事务的部长、非盟委员会高级代表出席会议。

2016年7月29日,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成果落实协调人会议在北京举行。论坛52个非方成员100多位部级官员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联合声明》,中非双方一致同意秉持共同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开放发展五大合作发展理念,为推动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约堡峰会成果凝聚了共识。

七、2018年北京峰会暨第七届部长级会议

2018年9月3~4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隆重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论坛共同主席国南非总统拉马福萨共同主持峰会。54个论坛非洲成员代表与会,包括40位总统、10位总理、1位副总统以及非盟委员会主席等。此外,联合国秘书长以及26个国际和非洲地区组织代表应邀出席。

峰会以“合作共赢,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为主题。中非双方一致决定携手构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幸福共享、文化共兴、安全共筑、和谐共生的中非命运共同体,推进中非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将“一带一路”建设同非盟《2063年议程》、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非洲各国发展战略紧密对接。峰会重申坚持多边主义、抵制单边行径。峰会通过了《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两个重要成果文件。论坛各成员一致决定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将于2021年在塞内加尔共和国召开,欢迎塞内加尔共和国接任论坛共同主席国。习近平主席在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携手共命运 同心促发展》的主旨讲话,宣布未来3年将重点实施产业促进、设施联通、贸易便利、绿色发展、能力建设、健康卫生、人文交流、和平安全“八大行动”,全面加强中非各领域务实合作。

此前,中非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于2018年9月2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为峰会作最后准备。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商务部长钟山同南非外长西苏鲁、贸易和工业部长戴维斯共同主持。53个中非合作论坛非方成员国外交部长和主管对外经贸事务的部长或代表以及非盟委员会高级代表出席。

2019年6月24~25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落实协调人会议在北京举行。论坛54个非方成员80多位部级官员出席。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声明》。会议为更好落实峰会成果,引领中非合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明确了方向,并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非双方加强团结合作、坚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坚定意愿和决心。

八、第八届部长级会议

2021年11月29~30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举行,中国、非洲53国和非盟委员会出席会议。习近平主席以视频方式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中非友好合作精神”,就构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提出四点主张,宣布中非合作“九项工程”,涉及卫生健康、减贫惠农、贸易促进、投资驱动、数字创新、绿色发展、能力建设、人文交流、和平安全等领域。塞内加尔、刚果(金)、埃及、科摩罗、南非5国元首和非盟委员会主席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部长会期间,中非双方围绕“深化中非伙伴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的会议主题,共同回顾2018年论坛北京峰会以来中非关系发展和中非团结抗疫成果,并通过《达喀尔宣言》、《达喀尔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和《中非合作2035年愿景》4份成果文件。

2022年8月18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成果落实协调人会议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论坛非方共同主席国塞内加尔外长以及历届中非合作论坛非方主席国、非洲各次区域代表、非盟委员会代表、非洲各国驻华使节与会。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声明》。双方就全面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成果、深入推进中非友好合作充分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体现出中非双方在涉及彼此关切及核心利益问题上的坚定支持,彰显中非携手构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坚定决心。

中非合作论坛—达喀尔行动计划(2022-2024)

   当地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举行,会议于30日通过《中非合作论坛—达喀尔行动计划(2022-2024)》。全文如下:

1.序言

2. 政治合作

2.1 高层互访与对话

2.2 政党、立法机关、协商机构、地方政府交往

2.3 中国与非洲联盟及非洲次区域组织

2.4 国际合作

3. 经济合作

3.1 农业、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

3.2 基础设施建设

3.3 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

3.4 投资与经济合作

3.5 贸易

3.6 海关和市场监管

3.7 数字经济

3.8 金融

4. 社会发展合作

4.1 发展合作

4.2 医疗与公共卫生

4.3 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

4.4 减贫与乡村发展合作交流

4.5 科技合作与知识共享

4.6 网络安全合作

5. 人文合作

5.1 旅游

5.2 文化

5.3 新闻与媒体

5.4 学者与智库

5.5 地方和民间交往

5.6 青年与妇女

6. 和平安全合作

6.1 军队、警察、反恐与执法

6.2 反腐败、领事、移民、司法

7. 绿色发展

7.1 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

7.2 海洋合作

7.3 能源资源合作

8. 治国理政经验交流

9. 中非合作论坛机制建设

1. 序言

1.1 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在达喀尔召开。来自中国和53个非洲国家的代表团团长、非洲联盟委员会主席(以下称“双方”)出席会议。

1.2 双方高度评价中非关系发展,认为中非合作论坛成立21年来,有力助推中非关系发展,成为引领国际对非合作的重要标杆。

1.3 双方对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宣布的“八大行动”得到高效落实感到满意,将继续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中非高质量合作,共同致力于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和疫后经济复苏发展。

1.4 双方认为,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成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努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非洲国家坚定致力于建设一体化、繁荣、和平的非洲。决心不断提升中非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水平,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

1.5 双方愿将《中非合作2035年愿景》、中国2035年远景目标、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非盟《2063年议程》有机结合,擘画中非务实合作远景蓝图。中非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愿景变成美好现实。

1.6 非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非洲各国将积极考虑加入倡议,携手加快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落实。

1.7 中方欢迎非洲国家加入“一带一路”合作大家庭。中非双方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将“一带一路”打造成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合作之路。

1.8 为落实会议成果,围绕“深化中非伙伴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规划今后3年或更长时间中非各领域友好互利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并一致通过本行动计划。

1.9 中非双方将密切配合,推动中非合作不断提质升级。为此,双方将实施卫生健康、减贫惠农、贸易促进、投资驱动、数字创新、绿色发展、能力建设、人文交流、和平安全九项工程,有关内容将在本计划各分领域中体现。

2. 政治合作

2.1 高层互访与对话

2.1.1 继续密切高层交往,深化传统友谊,增进政治互信,加强战略协作,夯实中非关系政治基础。中方感谢非洲领导人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赞赏非方领导人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

2.1.2 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中方支持非洲国家自主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制定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水平。中非双方将进一步分享发展经验,在中非合作中不断加强发展思路和理念对接。

2.1.3 为加强中非关系与合作的规划和落实,双方同意完善中国与非洲国家双边委员会、政府间委员会、战略对话、外交部政治磋商、经贸联(混)合委员会以及联合工作组、指导委员会等机制建设。适时商定召开中非合作论坛达喀尔会议成果落实协调人会议。

2.2 政党、立法机关、协商机构、地方政府交往

2.2.1 进一步密切中非政党高层交往,完善中非政党理论探讨会等双边、多边政治对话,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互鉴。

2.2.2 加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非洲各国议会领导层、专门委员会、双边友好小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立法等领域交流互鉴。

2.2.3 推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非洲各国议会共同举办双多边研讨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合作,推进立法机构能力建设。

2.2.4 增进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泛非议会、非洲议会联盟等非洲区域性议会组织友好交往,加强与非洲各国议会在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机构中的密切合作,维护共同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

2.2.5 扩大和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与非洲国家议会、地区议会、泛非议会和非洲议会联盟的交流与合作。

2.2.6 推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非友好小组同非洲国家各类组织、非洲联盟、非洲地区组织中的相关机构和友好人士的交往。

2.2.7 深化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与非盟经济社会文化理事会及非洲各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等相关机构的交往。

2.2.8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交流,支持双方建立更多友好省市关系,完善“中非地方政府合作论坛”机制,推动中非地方合作走深走实。

2.3 中国与非洲联盟及非洲次区域组织

2.3.1 双方认识到非盟在维护非洲和平稳定、一体化建设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中方赞赏非洲联合自强取得的新进展,注意到非盟机构改革取得重要成果。非方赞赏中方为支持非洲和平稳定与发展所作的努力和贡献。

2.3.2 双方同意巩固和加强中国同非盟及其所属机构、非洲次区域组织等合作,继续举行中国同非盟战略对话,加强中国同非洲次区域组织间的沟通协调,推动中非跨国跨区域合作取得更多成果。

2.3.3 非方赞赏中方支持非盟和次区域组织升级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中方将继续支持非盟和非洲次区域组织加强能力建设。

2.3.4 中方赞赏非洲大陆自贸区进入实施阶段,同非洲大陆自贸区秘书处成立中非经济合作专家组,继续支持自贸区和自贸区秘书处建设。

2.4 国际合作

2.4.1 双方认为,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加速国际格局演变,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同时,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依然是时代潮流,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双方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中非人民共同利益。

2.4.2 双方将继续在国际事务和重要国际竞选中相互支持,重申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联合国权威,捍卫多边主义。继续在联合国等多边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在维护和平安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践行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2.4.3 双方致力于加强人权领域合作,共同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反对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2.4.4 双方强调,新冠病毒溯源是严肃的科学问题,应交由各国科学家合作完成,坚决反对将溯源问题政治化、污名化、工具化。非方赞赏中方积极参与全球溯源研究,特别是同世界卫生组织密切合作,欢迎世卫组织2021年3月正式发布的中国—世卫组织溯源联合研究报告。

2.4.5 双方强调,应在报告结论和建议基础上,根据世卫大会决议要求,通过有关各方密切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溯源研究,为人类彻底战胜疫情、防范未来风险提供保障。

2.4.6 双方致力于推动奥林匹克运动持续健康发展,反对将体育运动政治化。非方支持中国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愿同中方在体育领域加强合作交流。

2.4.7 中方积极支持非洲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愿继续利用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及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持非洲国家促进可持续发展。

2.4.8 中方愿继续同非洲国家在“77国集团和中国”、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大二委等框架下密切沟通,在减贫、粮食安全、抗疫和疫苗、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互联互通、数字经济、工业化、发展筹资等问题上保持协调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2.4.9 双方认为,非洲是国际合作的重要伙伴,不是大国博弈的竞技场,呼吁更多国家和组织特别是非洲传统合作伙伴加入中国和部分非洲国家共同发起的“支持非洲发展伙伴倡议”,形成国际社会增强非洲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合力。中方将在共同合作的基础上,同有关各方开展三方和多方合作。

2.4.10 中非双方将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以更好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和发展空间。呼吁尽快恢复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 经济合作

3.1 农业、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

3.1.1 双方将充分发挥中非农业合作机制作用,举办第二届中非农业合作论坛,召开中国—非盟农业合作联委会第一次会议,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确保双方关注的农业领域合作得到有效落实。

3.1.2 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合作,充分发挥中国非盟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用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聚焦非盟需求和中方优势,以粮食产后减损等为试点,帮助非洲国家在既有生产能力条件下提高粮食供给保障能力。

3.1.3 支持依托在非各类经贸合作园区,推动涵盖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全产业链合作,共同提高非洲农产品本地化加工能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双方将致力于改善非洲国家的城乡联通道路、村镇级别的微型水利灌溉设施、粮食仓储和基本加工设施、可再生能源电力设施和小型农业机械化设备条件。

3.1.4 中方愿继续加强与非方在渔业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继续帮助促进非洲地区渔业发展。非方将出台更加有利于中非渔业合作的政策,吸引更多中方投资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3.1.5 中国将积极扩大非洲优质特色农食产品进口,建立非洲农产品输华“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检疫准入程序。继续加强协作共建中非农产品电商孵化培育中心。将加强中非涉农企业对接,畅通农业贸易投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双方优质农产品贸易、投资品类和规模,支持中国企业在非投资建设农业产业园。

3.1.6 双方将充分发挥在非已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作用,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加速符合非洲国家农情的技术成果集成。开展菌草、杂交水稻、杂交谷子等技术开发和利用合作。

3.1.7 中国与非洲开发银行签署农业合作备忘录,通过非洲开发银行平台与非洲国家交流中国农产品加工经验,为非洲农产品加工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3.1.8 中方将向非洲国家派遣500名农业专家,开展规划制定、政策咨询、技术示范、现场教学和能力培训,支持建设农民学校,在华举办非洲乡村发展带头人等专题能力培训,助力当地乡村发展带头人培养,为非洲农业农村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中方将继续实施非洲青年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华设立一批中非现代农业技术交流示范和培训联合中心。

3.1.9 加强可持续农业、节水灌溉、粮食减损、农业气候应变等领域科技合作,建立中非种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和数字农业联合研究中心,邀请非方专家和科研人员来华接受学历学位教育和合作研究,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检疫能力建设,助力非洲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更好地应对后疫情时期粮食安全挑战。

3.1.10 支持开展市场化的对非农业投资,支持非洲国家提高农业自主发展能力,采取绿地、参股、并购、租赁等多种形式,投资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项目,推动对非农业投资从农产品种植向仓储物流、生产加工和国际贸易拓展。

3.1.11 非方赞赏中方向部分遭受蝗灾影响的非洲国家提供紧急粮食援助和支持,为相关国家减轻粮食安全压力,缓解人道主义危机状况。中国将继续向非洲国家提供紧急人道主义粮食援助。

3.2 基础设施建设

3.2.1 非方赞赏中方在非洲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的合作伙伴作用。双方注意到非洲持续存在的基础设施鸿沟,承诺在未来三年支持和推动为非洲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创新、有利的中国金融支持。双方愿在可行的情况下,优先加强中非基础设施合作同非洲基础设施发展规划II期优先行动计划(PIDA-PAPII)和总统支持基础倡议(PICI)等旗舰项目对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良好治理等领域互利合作,助力非洲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3.2.2 中方将继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及有利和谐原则,支持中国企业利用先进的装备、技术、标准、服务等帮助非洲改善和发展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互联互通,创新融资模式。中方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设施联通项目。

3.2.3 中非将积极鼓励中国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及三方、多方合作模式在非洲实施互联互通等项目,包括集成高铁网络、非洲单一航空市场、泛非电子网络和网络安全相关项目。

3.2.4 双方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探讨推动绿色和可持续标准对接与互认,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作用,加强在绿色技术研发、节能建筑和节能设施方面的合作。

3.2.5 中方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港口、机场和航空公司,非方对此表示欢迎。支持双方空运、海运企业建立更多中非航线。

3.2.6 中方鼓励中国企业同非洲伙伴开展合资合作,在基建项目执行和开发各环节更多雇佣本地工人,更多使用本地材料和制成品。

3.2.7 双方将进一步增加面向包括妇女在内的涉及非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倡议领域的职业培训,包括工程项目开发管理、电站建设运营、高铁网络管理、航运、投资项目和金融管理等。

3.2.8 中方支持非洲单一航空运输市场建设。双方将在实现航空市场准入目标方面相互支持,积极研究签署协议的可行性,增进航空市场准入合作。

3.2.9 中非承诺以市场改革、航空技术转移、能力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拓展中非民航市场,重申在非建设中非民航学院的提议,以增强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标准和建议措施接轨的能力,共同推动非洲区域航空发展。

3.2.10 双方认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战略性和全局性影响,将加强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各自企业合作参与非洲国家光缆骨干网、跨境互联互通、国际海缆、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

3.2.11 双方将深化物流领域合作,运用现代通讯和信息技术,加强物流信息共享,共建非洲物流基础设施,为中非贸易提供稳定顺畅的物流服务。双方将加强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推动中非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对接和交通行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的互认。

3.2.12 双方认识到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全球协调统一有利于推动信息技术领域深度合作和产业全球化发展,将在国际电信联盟(ITU)框架下,加强推动无线电频谱管理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就双方关切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议题开展立场协调。

3.3 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

3.3.1 基于2018年提出的产业促进行动计划、2015年提出的中非工业化合作计划、中非农业现代化合作计划,以及非方最新发布的非洲大陆自贸区协议、非盟10年计划框架,特别是非洲农业全面发展项目、非洲矿业愿景和加速非洲工业化发展等,中方重申致力于支持非洲包容性增长,以实现非洲2063年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愿望。

3.3.2 充分发挥产能合作机制作用,不断完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合作机制,对接双方经济发展需求,推动中非项目合作向集群化、规模化、产业化、本土化升级,提升非洲生产能力。中方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工业化和就业促进项目。

3.3.3 双方将结合非洲国家自然禀赋和工业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因地制宜开展资源密集型产业(如食品、饮料、烟草、木材、建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皮革、金属制品等)、技术或资本密集型产业(如医药、化工、汽车、机械、装备制造、电子、科技等)产能合作,鼓励企业向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开发、绿色制造业、信息通信产业等新兴领域拓展。

3.3.4 双方将继续支持中国企业在中高技术制造业、能源电力、数字基建和数字经济乃至航空航天等行业领域加大对非投资,帮助非洲国家积累外汇储备,促进技术转移,消除供应瓶颈,为非洲国家经济多元化创造更多机会。

3.3.5 双方将继续支持在采矿业延展产业链条,扩大在冶炼、加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以及电力、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在非洲国家开展矿产深加工项目,进行资源开发利用型合作区建设,带动当地工业化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3.3.6 双方赞赏经贸合作区对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聚集和辐射作用,将积极扶持经贸合作区建设发展,为新建和升级非洲经贸合作区提供服务和指导。中方支持在非经贸合作区升级为中非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示范区,将继续鼓励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和投资入驻非洲经贸合作区。

3.3.7 双方支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合作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优势互补。鼓励双方中小企业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区域间协调合作等方面开展交流。中方愿邀请非方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国际展览类活动,共同推动中非中小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3.3.8 双方同意要使中国在非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发挥更大作用,推动中国企业在社区发展、属地化经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在非中国企业提高本地化水平,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3.3.9 双方支持加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交流。加强国资监管经验分享,鼓励探索和选择符合本国发展战略和国情实际的国企改革路径,推动国有企业完善治理机制、提升运营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3.4 投资与经济合作

3.4.1 非方积极评价中国对非投资对带动非洲产业发展,支持非洲更好融入全球和区域产业链价值链发挥的重要作用。中方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双向投资。不断完善投资合作机制,努力减少投资壁垒,合作商签和升级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双方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3.4.2 中国未来3年将推动企业对非洲投资总额不少于100亿美元,特别在制造业、农业、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扩大投资。

3.4.3 用好中方对非合作倡议及其相关工具,用好对非投资论坛平台,加强发展经验交流、产能合作和投资贸易合作,分享投资政策和机会、法律法规、经济发展与合作领域等方面信息,进一步发挥对非投资智库联盟作用,为优化非洲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双方共同感兴趣领域投资提供智力支持。 

3.4.4 中方将设立“中非民间投资促进平台”,鼓励中国企业对非投资,特别是在现有和新建的自贸区、工业园、绿色工业园中投资物流和制造业,以增加非洲内部贸易和包括向中国市场出口的非洲对外贸易,为包括妇女在内的非洲青年创造大量就业。

3.4.5 双方将鼓励中非发展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支持中国企业以公私合营等方式投资非洲企业和项目。

3.4.6 继续开展税收领域务实合作。中方将通过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等支持非洲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进一步商签和落实中国与非洲国家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解决跨境涉税争议,为中非投资和经贸往来提供良好税收环境。

3.4.7 中方将定期发布《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报告》,通过发布中非经贸数据、分析企业投资案例,总结中非投资合作经验,提出未来合作建议,引领企业加大投资非洲、支持非洲自主可持续发展。

3.5 贸易

3.5.1 中国支持非洲国家通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推介非洲产品,并将提供必要的优惠和便利措施。欢迎非方在华或以线上方式举办各类贸易促进活动,支持非洲扩大对华出口。

3.5.2 双方重视发挥中非经贸博览会国家级、综合性、国际化的合作平台作用,愿考虑在博览会休会期间在非洲举办各类经贸活动。双方将进一步汇聚中非政府、地方、智库、企业、金融机构、商会协会等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中非务实合作高质量发展。

3.5.3 中方将提供100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用于支持非洲出口;在华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一带一路”中非合作产业园。

3.5.4 双方同意提升非洲农产品竞争力,协助小型农商快速进入正规化加工、市场和配送网络。

3.5.5 中非将共同研究建立电商等合作机制的可能性,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共同推进跨境贸易无纸化,推动非洲农产品通过电商渠道快速、便捷进入中国,促进贸易畅通。

3.5.6 中方将进一步扩大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输华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继续同非方就促进中非贸易保持沟通,力争未来3年从非洲进口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

3.5.7 双方鼓励启动关于增加非洲地理标志认定的进程,以提高非洲加工和制造的产品在中国的价值。

3.5.8 双方将探讨在非洲建设电商中心的可能性,促进非洲商品对华出口。

3.5.9 支持发展“蓉欧非”等铁海多式联运,打造中非国际陆海物流和贸易新通道,提升双向经贸和物流合作水平。

3.6 海关和市场监管

3.6.1 中国将加强同非洲国家和非盟在竞争政策以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多双边交流对话机制,为实现中非高质量共同发展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3.6.2 加强在质量、长度、时间频率等计量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计量政策沟通和计量技术交流,并加强在国际计量组织中的相互支持与合作。

3.6.3 双方愿加强在标准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升非洲国家标准化能力水平,发挥标准的“软联通”作用,助力中非经贸往来。

3.6.4 加强在合格评定领域的信息交流,增加政策法规透明度,推动建立合格评定合作机制,增进合格评定结果互信互认,降低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非贸易的影响。

3.6.5 中方将积极为非洲国家提供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国境卫生检疫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支持,深化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合作,助力大豆、牛肉、坚果、咖啡、可可、红酒等中非农食产品贸易加速发展。

3.6.6 继续加强海关领域交流合作。中方将支持非洲国家海关提高管理和现代化水平,扩大与非洲国家海关的通关便利、执法和能力建设合作,打击假冒侵权、非法走私文化遗产和野生生物物品、商业瞒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中非贸易健康顺利发展。

3.7 数字经济

3.7.1 双方认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对以减贫为目标的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将加强主管部门交流合作,分享信息通信发展经验,共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鼓励企业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领域开展合作。

3.7.2 非方支持中方发起的《中非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倡议》,双方将制定并实施“中非数字创新伙伴计划”。积极探讨和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领域合作。中方愿与非洲国家分享智慧城市建设经验。

3.7.3 中国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数字经济项目,支持非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举办中非数字合作论坛和中非北斗合作论坛。

3.7.4 中方将同非方合作完善中非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网络,举办中非创新合作与发展论坛,支持建设中非联合实验室、伙伴研究所和科技创新合作基地。

3.7.5 中方愿加强同非洲各国政府、“智慧非洲”组织等在数字领域的沟通交流,引领非洲数字技术和中非数字合作创新发展。双方将加强在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等国际组织中的合作,促进在人员培训、网络互联互通、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的协作。双方将就信息通信技术政策和发展开展战略咨询,共同努力缩小非洲数字鸿沟,推进非洲信息社会建设。

3.7.6 中方将与非洲携手拓展“丝路电商”合作,共同制定中非电商普惠发展计划,举办非洲好物网购节和旅游电商推广活动,实施非洲“百店千品上平台”行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沟通和信息交流,促进能力建设合作,针对减贫分享电商使用经验,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数字经济能力,分享数字经济红利。

3.8 金融

3.8.1 中方将继续向非洲国家提供优惠性质贷款等融资支持。适当提高优惠贷款优惠度,创新融资模式,支持非洲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农业和制造业发展以及全产业链综合开发。

3.8.2 中方将在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支持非洲国家更好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中非开发性金融专项资金、非洲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等资源,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非方募集资金渠道,通过可及、可负担的贷款支持非洲中小企业发展。中方将向非洲金融机构提供100亿美元授信额度,重点支持非洲中小企业发展。

3.8.3 双方肯定中非金融合作银联体在服务推动双方贸易往来、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挥的作用,鼓励双方金融机构、各类投资基金、多边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加大对中非产能合作支持力度,支持非洲工业化进程,为非洲提供形式多样的资金组合安排。双方呼吁更多保险公司、主权财富基金等有长期投资倾向的机构投资者加大关注中非合作项目。

3.8.4 中方将深化与非洲开发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东南非贸易与开发银行、西非开发银行等区域和次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作,用好非洲共同增长基金(AGTF)等联合融资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产能合作等领域项目。

3.8.5 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非洲主权/多边机构、金融机构等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券,助力非洲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多元化,提高非方持有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便利性。

3.8.6 双方支持非洲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推动在非洲的中资银行为当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服务,支持中资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在非洲地区人民币清算行作用,满足日益增长的中非贸易及投资往来对人民币使用需求。中方将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欢迎非洲国家及金融机构来华发行人民币债券。

3.8.7 继续鼓励并支持双方金融机构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合资等方式加强互利合作,提供多元化和普惠金融服务。完善中非双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促进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

3.8.8 非方赞赏中方通过全面落实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等方式,为帮助非洲国家应对债务脆弱性问题作出的积极贡献。中方将按照二十国集团共识,做好债务处理相关工作,对确有困难的非洲国家提供支持。中非敦促其他双边官方债权人、商业债权人和多边开发银行同样采取切实行动。

3.8.9 中方鼓励中国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向非洲国家自主提供新增融资。中方愿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增发的特别提款权中拿出100亿美元转借给非洲国家。中方呼吁IMF和世界银行因应新形势,以更适合非洲国家实际的方式,改革贷款审批流程,支持非洲国家更高效地获取发展资金。

3.8.10 中方将继续加强同非洲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印钞造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领域的合作,共同维护中非金融体系稳健运行、良性发展。

3.8.11 中方赞赏非洲开发银行成为非盟《2063年议程》的主要融资和落实机构,以及非洲各国政策协调的重要平台,欢迎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平台促进信息分享、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和加强能力建设。中方将推动中国-IMF联合能力建设中心和IMF非洲技援中心在对非技术援助中发挥更大作用。

4. 社会发展合作

4.1 发展合作

4.1.1 非方赞赏中方长期以来秉持平等互信、互利共赢、团结互助精神开展对非发展合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非洲国家和人民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援助。中方将继续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坚持正确义利观,加大对非洲国家特别是非洲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助力非洲国家实现为人民带来可持续繁荣和福祉的发展。

4.1.2 非方赞赏中方以援建成套项目、提供物资、开展技术合作、推进人力资源开发、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派遣医疗队等方式帮助非洲国家减少贫困、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破除发展瓶颈,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方将继续同非方加强发展经验交流,进一步丰富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效能,实施更多民生项目,支持非洲国家挖掘增长潜力,更好实现非盟《2063年议程》。

4.1.3 中方将根据非方实际需求和情况,继续向非方提供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呼吁国际社会有关各方在减轻非洲国家债务负担方面采取更有力行动,切实帮助非洲国家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中方将免除非洲最不发达国家截至2021年底到期未偿还政府间无息贷款债务。

4.2 医疗与公共卫生

4.2.1 中方感谢非方在中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通过各种方式支持中方抗疫行动。非方赞赏中方率先向非方提供防疫物资和疫苗援助,提前开工建设非洲疾控中心总部项目,派遣抗疫医疗专家组,分享抗疫经验。

4.2.2 双方将继续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各层次交流,开展机制性的中非卫生健康领域政策对话与技术交流,共同打造中非卫生健康共同体。作为中非合作论坛框架内的分论坛,继续举办中非部长级卫生合作发展会议。

4.2.3 中方将继续扩大对非医疗卫生援助,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合作力度,支持非洲国家建立国家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支持非洲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建设有应变力的公共卫生体系,为非洲国家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卫生相关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共同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4.2.4 针对非洲疫情形势和疫苗短缺问题,中方承诺未来3年通过非洲疫苗采购工作组(AVATT)等双多边渠道向非洲提供疫苗,支持非洲国家提高疫苗生产、储存和交付能力。中国将再向非方提供10亿剂疫苗,其中6亿剂为无偿援助,4亿剂以中方企业与有关非洲国家联合生产等方式提供。非洲欢迎中方支持豁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并鼓励其他国家效仿。

4.2.5 中非双方将加强药品本地生产能力合作,包括发展制药工业和完善医疗产品监管体系。中方将帮助加快非洲药品管理局(AMA)的建立,支持非洲药品监管和协调计划(AMRH)以提高医疗产品监管体系的有效性。

4.2.6 中方将建成非洲疾控中心总部项目,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医疗卫生项目,加快中非友好医院建设。支持非方医院重点专科发展,加强卫生人才培养,改善医院设施条件,开展医教研全方位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非洲国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能力。

4.2.7 中方支持“非洲2030年加速消除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框架”,将继续与非洲国家合作开展控制疟疾项目,分享消除疟疾的成功经验,与国际社会共同推动全球疟疾控制和清除目标。中方将通过加强双多边合作、分享临床技术、支持重点项目等方式,帮助非洲抗击艾滋病、肺结核、疟疾、血吸虫病等传染性疾病和癌症、心血管疾病等非传染性疾病,帮助非洲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改善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存与健康状况,支持非洲国家早日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4.2.8 中方将利用“一带一路”卫生合作示范培训平台,分享妇幼健康、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影像检验等领域的最佳实践和适宜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交流与培训,帮助非洲国家提升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推动实现全民健康覆盖。

4.2.9 双方将加强中非药品监管合作,支持非方提高公共卫生检测能力,鼓励中方企业同非洲国家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设立检验中心等合作。

4.2.10 中方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同非方开展医药产业合作,支持中非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鼓励传统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疟疾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

4.2.11 中方将向非洲派遣1500名中国医疗队队员和公共卫生专家,继续实施“光明行”、“爱心行”巡诊义诊活动,建设中非卫生健康合作培训平台。

4.3 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

4.3.1 非方赞赏中国通过政府奖学金和培训向非方提供优质教育。中非将深化能力建设合作,促进技术转让,加强对青年特别是专业人才的技术培训。

4.3.2 非方高度评价中方在非实施的“鲁班工坊”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感谢中方在物资设备、技术指导、师资力量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双方将拓展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领域合作,实施“未来非洲—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开展“非洲留学生就业直通车”活动,举办中非教育部长论坛。中方将继续为非洲国家提供短期研修培训名额,继续同非洲国家合作设立“鲁班工坊”,鼓励和支持中资企业在非洲国家开展职业培训,鼓励中国在非企业为当地提供不少于80万个就业岗位。

4.3.3 中国将实施“后疫情时代中非人才培养计划”,为非洲国家援助新建或升级10所学校,邀请1万名非洲高端人才参加研修研讨活动。

4.3.4 中方将继续依托“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为非方培养相关领域人才。双方将积极探讨在非设立中非公路工程联合研发中心或实验室。

4.3.5 双方将共同努力进一步改善培训项目,使培训项目同非洲国家目前发展重点相一致。

4.3.6 中非双方将在减贫、农村振兴、信息和通讯技术、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和网络安全等领域培育新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发挥这些领域在非洲的高增长潜力,并对妇女参与度予以特别关注。

4.3.7 双方将继续支持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在非洲发展。中方欢迎非洲各国将中文教学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支持非洲各国开展中文教育。中方将进一步在华开展非洲语种教育和培训,培养熟练使用非洲语种人才。

4.3.8 中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的援非教育信托基金项目已顺利举办三期,成果显著,双方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考虑继续延长四年(2023-2026年)。

4.3.9 中方将在研发合作、软件开发、政策规划、监管和评价等领域同非方开展专家交流项目和联合研究项目。双方将在指定的非洲国家设计新的培训模式,使其在终端用户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发挥最大效应。

4.4 减贫与乡村发展合作交流

4.4.1 非方高度赞赏中方取得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历史性成就。中方将同非方一道,积极构建中非减贫与发展伙伴联盟,广泛动员中非企业、社会组织、研究机构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中非减贫与乡村发展合作,逐步建立政府间、社会间的多层次减贫与乡村发展对话机制,加强减贫经验交流。

4.4.2 中方将继续支持非洲减贫与乡村发展努力,帮助非洲人民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中国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减贫和农业项目,鼓励中国机构和企业在非建设中非农业发展与减贫示范村,支持中国在非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发起“百企千村”活动,积极开展减贫公益合作。

4.4.3 中方将继续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减贫与发展会议”、“中非青年减贫与发展交流项目”等活动,根据非洲国家需要举办减贫与乡村发展政策研修班。

4.5 科技合作与知识共享

4.5.1 加强科技创新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中非科技伙伴计划2.0,推动开展科技减贫合作,发挥好科技创新对中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4.5.2 共同构建多层次的科技人文交流体系,欢迎非洲青年科技人员参加“国际杰出青年来华工作计划”和“国际青年创新创业计划”,开展非洲青年科技人员创新中国行活动,并为非方举办科技管理及适用技术培训。

4.5.3 依托在中国武汉设立的“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共同开展技术转移与创新创业合作活动,支持中非青年分享创新成果,促进共同发展。

4.5.4 充分发挥“中非联合研究中心”的平台效应,支持该平台继续在现代农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健康等合作领域发挥示范作用。

4.5.5 双方认识到航天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高科技领域之一,将加强航天技术领域合作,推动非洲航天技术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以航天产业服务社会发展,提高民生质量。

4.5.6 非盟将与中国国家航天局共同研究提出《中非航天合作白皮书》,确定合作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中方将利用航天技术,在科技进步、消除贫困饥饿、促进社会保障、推进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加强与非洲各国的合作。

4.5.7 积极推动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内建立中非航天合作分论坛,重点支持遥感卫星、通信卫星、航天城建设等项目,带动非洲国家航天工业发展。中方将建设中非卫星遥感应用合作中心。

4.5.8 中方将为非洲国家培养航天领域专业人才,推动非洲国家航天能力建设。双方将发挥好设在中国、尼日利亚和摩洛哥的联合国附属空间科技教育区域中心和总部设在埃及的非洲航天局作用,利用“一带一路”航天创新联盟推动中国与非洲大学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动建设“一带一路”航天创新联盟非洲区域发展中心,助力非洲地区航天人才培训教育工作。

4.5.9 双方支持中学生科普立方星项目,将建立中非青少年航天联盟,搭建中非中学生航天交流平台,探索科普教育中非航天合作新模式,为推动实现非洲新兴航天国家发展愿景奠定基础。

4.5.10 双方将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等平台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正合理且考虑发展中国家特殊需求的航天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

4.5.11 双方认识到核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方将继续利用中国政府原子能奖学金项目以及双方已有合作平台,不断深化中非双方在核科学研究、核人才培养、核技术应用、核电项目开发等互利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能源供应、粮食安全、卫生健康、水资源保护等挑战。

4.6 网络安全合作

4.6.1 非方认同中方提出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支持中方发起的《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非方注意到并将进一步积极考虑中方发起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愿以此为基础推动制定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呼吁国际社会一道努力,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4.6.2 双方充分认识到数据作为关键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战略性影响,鼓励企业在数据安全产品开发利用、数据治理、个人隐私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要求企业尊重当地法律,不得利用其产品和服务非法获取用户数据,反对利用信息技术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中方将与非洲各国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促进数据安全。

4.6.3 中方将积极支持非方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同非方在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方面开展研讨和培训等活动,提升非洲在网络安全事件方面的应对协调水平。

4.6.4 双方将共同拓展在互联网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方面的对话交流,不断增进法治共识和法治互信,共同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4.6.5 双方认识到网络犯罪是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联合国应继续为促进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发挥重要作用。双方支持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特委会工作,推动尽早谈成一项具有普遍性、权威性的国际法律文书。

5. 人文合作

5.1 旅游

5.1.1 中方将持续推进对非旅游合作,愿支持所有非洲建交国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助力非方旅游振兴;支持中方参与非方举办的国际性旅游展会。中方欢迎更多非洲国家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国际性大型旅游展会,并将举办中非旅游合作相关研讨会,为双方交流经验、推介产品、洽谈业务搭建平台。中方将在媒体上更多聚焦非洲。

5.1.2 中方将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中非文化和旅游研修合作计划”,持续推进对非人力资源培训,协助非方加强旅游能力建设。

5.1.3 鼓励双方政府开展旅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加人员往来,利用各种渠道加强旅游发展信息和经验的交流。双方将致力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后恢复旅游业发展,通过每年在华举办一次非洲旅游展,将非洲旅游目的地推介给中国游客。

5.1.4 中国将鼓励更多中国公民去非洲旅游,非洲将提供更多合适的旅游产品和更安全的旅游环境。

5.2 文化

5.2.1 双方致力于推进中非文明交流和文化互鉴,为不同文明间开展平等对话、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推动人类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鼓励和支持中非开展文化领域的思想对话,促进中非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

5.2.2 双方将保持政府间互访对话势头,落实中非政府间文化协定执行计划;鼓励地方文化交往,发挥友城作用打造中非城市间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促进中非民间交流与合作,打造民间交流品牌。

5.2.3 中方将继续在非开展“欢乐春节”“中非文化聚焦”等品牌交流活动,支持双方文化艺术团组互访,并参与对方举办的国际性艺术节等活动。

5.2.4 双方鼓励加强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非之间民心相通。中方欢迎非方文化机构参加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博物馆联盟、艺术节联盟、图书馆联盟和美术馆联盟等合作机制,来华参与“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交流平台,共同打造“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品牌交流活动。

5.2.5 双方将继续探索文化产业合作,鼓励和支持双方政府和业界在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领域加强交流和对接。

5.2.6 继续推动中非互设文化中心,为中非文化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搭建更多常设平台。

5.2.7 鼓励并支持在联合考古、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博物馆展览交流、世界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等文化遗产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并支持通过共享信息、人员培训等方式,合作推动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并促进盗窃、盗掘或非法交易的文化财产返还原属国。

5.3 新闻与媒体

5.3.1 积极推动新闻出版领域的交流合作,继续加强在教育、农业、文化、生态、医疗、儿童阅读等相关主题出版合作项目。通过联合制作节目、组织媒体人员互访等,积极介绍中非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发展变化,增进双方相互了解,促进民心相通。

5.3.2 中方愿继续加强中非影视作品交流,在华举办非洲电影节、在非举办中国电影节,支持非洲影视作品进入中国。

5.3.3 中方将继续落实好对非媒体从业人员研修项目,为非洲国家培训新闻广电和旅游高端人才,适时举办非洲国家新闻官员和记者研修班,推动双方更多新闻媒体人员交流,支持非洲广电媒体能力建设,助力非洲媒体融合发展,促进中非媒体务实合作。

5.4 学者与智库

5.4.1 双方认为,联合研究交流计划增强版有力促进了中非智库学者的合作交流,为中非合作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持。中方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洲高校智库承接研讨会和课题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非智库10+10合作伙伴计划”,加强中非智库联合研究交流。

5.4.2 继续举办“中非合作论坛—智库论坛”,支持中非学术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鼓励论坛和相关机构开展联合研究,为中非合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5.4.3 继续利用好中国非洲研究院,深化文明互鉴。欢迎和鼓励中非企业、金融及学术机构等为促进中非学术互动、民间交往和文化交流提供支持。

5.4.4 继续支持“一带一路”非洲研究联盟建设,开展科研信息化合作,推进理论创新与决策研究合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发展经验交流互鉴。

5.5 地方和民间交往

5.5.1 中方将鼓励地方和民间机构利用既有资源和优势,结合不同领域、国别和项目特点,积极参与对非务实合作,逐步实现合作方式多元化,进一步提升对非务实合作综合效应。

5.5.2 双方重视“中非民间论坛”在加强民意沟通、民间友好、民生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中非非政府组织在民生领域加强务实交流与合作。

5.5.3 中方欢迎非洲非政府组织加入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和“丝路一家亲”行动,开展更多人文交流和民生合作,为促进中非共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作出贡献。

5.5.4 双方重视发挥“中非民间友好组织负责人会晤”平台作用,将进一步推动中非民间友好组织开展务实交流。

5.5.5 双方欢迎并鼓励通过贸易扩大民间交流,愿通过庆祝中非合作论坛纪念日巩固中非友谊的民意基础。

5.5.6 鼓励中非工会之间继续深化交流,通过视频会议、物资援助、信息共享以及团组互访、专题研讨、人员培训等形式加强合作。

5.5.7 中非双方将支持体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支持对方举办的体育赛事方面加强伙伴关系。

5.6 青年与妇女

5.6.1 鼓励和支持开展青年领域的交流合作,继续推进志愿服务和青年发展项目。注意到首届“中非未来领袖对话”成功举办,搭建了中非青年深度对话平台。支持这一活动机制化。

5.6.2 中方将举办中非青年服务论坛和中非妇女论坛;继续推进中非青年领导人论坛等机制建设,深化中非青年领导人交流合作。

5.6.3 继续加强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问题交流合作,鼓励并支持中非高层女性对话、专题研讨、能力建设和女企业家对口交流。不断深化中非妇女领域务实合作,实施一批妇女领域小额物资援助、技能培训项目,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共同促进妇女和女童全面发展。

5.6.4 中方将继续加强与非洲在残疾人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在康复、教育、就业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项目。

5.6.5 中方将举办非洲政党妇女研修班和“百名驻华女外交官看中国”活动,进一步加强同非洲国家妇女干部的对话和合作。

6. 和平安全合作

6.1 军队、警察、反恐与执法

6.1.1 双方强调非洲和平与安全问题仍是中非合作中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推进落实中非和平与安全计划,支持非洲和平与安全机制和非洲常备部队建设,加强非洲快速应对危机能力,重视国防军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军事医学、后勤保障、海上安全等领域交流合作,举办中非军事医学交流对话会。

6.1.2 双方将在联合国框架下加强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在非洲开展的维和行动,加强维和政策和技能交流,支持非洲自主维和能力建设。

6.1.3 中非将继续支持非洲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中非和平与安全计划的新举措,缩小非洲部队行动能力与目标间的差距。中国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和平安全领域项目,继续落实对非盟军事援助,支持非洲国家自主维护地区安全和反恐努力,开展中非维和部队联合训练、现场培训、轻小武器管控合作。

6.1.4 双方将秉持2019年2月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中非和平安全对话”的精神,继续举办中非和平安全论坛,促进和平与安全领域交流。继续在中国为非洲防务官员提供培训,探讨在非洲开设培训项目。双方将加强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沟通协调,支持落实“消弭枪声的非洲”倡议,消除非洲地区冲突,支持非洲和平与安全框架。

6.1.5 中方将同非方合作建立中非警务合作机制,深化中非执法能力建设、“一带一路”安保合作和轻小武器管控合作。进一步加强警务部门各层级人员往来,鼓励双方地方警务部门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加强经验交流和打击犯罪、能力建设等方面合作。

6.1.6 深化反恐怖合作,加强打击国际恐怖组织的情报信息交流、案件协查和行动协调。加强打击侵害人身安全犯罪、涉疫犯罪、打击走私贩运野生动植物犯罪、禁毒、网络安全、社区警务、追逃追赃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6.1.7 中方将继续根据非方警务部门需求提供执法培训项目,继续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非方警务部门提供警用装备援助。

6.1.8 中方将加强同非洲警察组织的合作。双方同意在国际刑警组织、地区合作机制和双边安排框架下协调立场和行动,加强情报交流和案件协查。

6.1.9 双方同意通过与非洲警察组织的机制化合作,相互支持和促进对包括妇女在内的非洲警察培训。

6.1.10 中方和非洲致力于合作打击轻小武器、弹药非法转让和滥用,并愿就轻小武器、弹药的识别与追踪、最终用户管理等相关问题开展政策、经验交流及务实合作。

6.2 反腐败、领事、移民、司法

6.2.1 加强反腐败合作,充分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现有国际法律文件开展追赃追逃个案合作,并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合作。

6.2.2 保持反腐败主管机构高级别代表团互访,促进司法、执法和立法领域交流与合作,完善引渡、司法协助和资产追回合作机制,加快商签《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及其他相关协议。

6.2.3 加强在联合国等多双边机制下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倡导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鼓励在全球范围内更有力地预防和打击腐败。

6.2.4 双方将加强领事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后疫情时代人员、商业和学生往来便利化水平。中方将与非方共同努力,加强在本国的对方公民和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同意在互惠基础上优化商务人员签证申请手续。

6.2.5 继续加强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增进法治互信,推动法治交流,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共同致力于现有国际法治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6.2.6 继续完善“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机制建设,不断提升论坛影响力和实效性。加强与非洲区域及次区域组织在法律方面的交流与协调。举办“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推动建立非洲法律查明平台,加大对“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中非联合仲裁机制,推动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发展,提升其国际影响力。

6.2.7 支持举办“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鼓励并协助中非高校共建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和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数字经济、智慧城市、清洁能源、5G等中非新业态合作方面法律制度的研究。

7. 绿色发展

7.1 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

7.1.1 双方共同致力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继续加强生态保护、海洋合作、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7.1.2 支持发挥中非环境合作中心作用,通过加强环境政策交流对话、推动环境产业与技术信息交流合作、开展环境问题联合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化中非环境合作。中方将设立中非海洋科学和蓝色经济合作中心。

7.1.3 中国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绿色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支持“非洲绿色长城”建设。

7.1.4 中方将同非方继续实施“中非绿色使者计划”、“中非绿色创新计划”等项目,在非洲建设低碳示范区与适应气候变化示范区,设立中国-非洲地学合作中心,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可持续基础设施等领域建立能力建设伙伴关系,促进中非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成果惠及区域民生福祉。

7.1.5 中方将继续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和“一带一路”框架下,深化与非洲各国的务实合作,帮助非洲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中方支持“非洲农业适应”和“可持续、稳定、安全”等倡议。

7.1.6 双方将在自然资源领域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深度合作。中方将向更多非洲国家推介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

7.1.7 加强在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合作,帮助非洲国家提升保护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能力建设。探讨合作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示范项目。加强宣传教育,联合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积极鼓励在打击盗猎及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建立中非缉私合作机制,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犯罪。

7.1.8 继续就荒漠化防治开展合作。中方将根据非方需求,通过专家交流、实地示范等方式互学互鉴,共同提升荒漠化防治水平。继续深化与撒哈拉地区非洲国家在沙害防治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

7.1.9 继续推进“中非竹子中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竹藤资源可持续经营、竹藤产业创新发展、竹藤产品开发与扶贫、竹藤产业政策与标准化等领域对非能力建设援助。争取合作实施竹藤国际合作示范项目,提升非洲可持续利用竹藤资源、发展现代化竹藤产业的能力。

7.1.10 开展绿色保护地建设及其保护合作,促进双方管理能力的提升,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合作交流,举办培训研讨班,争取合作实施非洲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7.1.11 中非欢迎《中非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达喀尔宣言》,支持其有效落实。双方提议非洲国家从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获益。

7.2 海洋合作

7.2.1 双方认识到海洋经济领域的巨大合作潜力,将继续共同推进海洋经济互利合作。

7.2.2 中方将继续在国际海事组织技术合作框架下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非洲国家培养海运人才和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海运业可持续发展。

7.2.3 加强港口间的交流合作。中方将为非洲国家海洋产业相关规划提供技术援助和支持,支持非洲国家推进港口信息化建设,促进蓝色经济合作。

7.2.4 中方将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与非洲国家开展在海洋科研调查、海洋观测及监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南极研究与后勤保障等领域合作,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全球海洋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7.2.5 继续加强在近海水产养殖、海洋运输、船舶修造、海上风电、海上信息服务、海上安全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7.2.6 中方支持非方加强海上执法和海洋环境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海洋渔业管理能力,为海洋资源开发与合作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双方将推进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交换情况沟通,共同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渔业行为(IUU)。

7.3 能源资源合作

7.3.1 中方将同非方在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框架下加强能源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提高非洲电气化水平,增加清洁能源比重,逐步解决能源可及性问题,推动双方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中方已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将大力支持包括非洲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中国企业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领域与非洲国家开展合作。

7.3.2 积极开展能源领域能力建设合作。中方将向非洲国家能源领域的政府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及重点企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协助提高非洲国家建设和管理本国能源体系能力。中方将尽快根据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及其它相关文件,向非盟派遣技术团队。

7.3.3 继续加强在能源领域的政策对话和技术交流,对接能源发展战略,开展联合研究。

7.3.4 继续加强能源资源领域贸易、投资、技术、标准合作,鼓励和支持中非企业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包括绿色氢能在内的能源资源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探索绿色、可持续的合作方式。

7.3.5 中方将支持非方完善能源资源产业链布局,提升能源资源产品加工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能源资源产业链优化并向绿色方向发展。

7.3.6 深入对接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地学创新等领域发展规划,提高各自国家建设和管理本国能源资源体系的能力和水平。

7.3.7 加强水利领域合作。中方将支持非方开展水资源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水管理水平,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水目标。

7.3.8 鼓励在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防洪减灾、节水灌溉、农村饮水、雨水收集利用、小水电开发、泥沙研究、遥感应用等领域开展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和项目合作。

7.3.9 加强光伏产业合作,支持双方光伏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对话交流,推动相关企业、研究单位、投资机构等深入合作,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绿色能源应用,加强推动相关行业标准、检测认证互信互认。

8. 治国理政经验交流

8.1 中非政党将通过各种层级和形式的交往和对话,分享党建经验。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将加强同非洲各国议会以及泛非议会、非洲议会联盟等的治国理政经验交流。

8.2 中方将同非方分享经济建设经验,加强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竞争政策以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海关通关便利、执法和能力建设领域的交流。

8.3 双方将通过建立多层次减贫与乡村发展对话机制,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减贫与发展会议”“中非青年减贫与发展交流项目”“中非部长级卫生合作发展会议”“中非农业合作论坛”等活动继续在减贫、教育、就业、卫生、农业等领域加强经验交流。

8.4 双方致力于推进中非文明交流和文化互鉴,鼓励和支持开展文化领域的思想对话,促进学术研究、新闻出版、影视制作等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密切青年交流和互访,继续加强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方面的经验分享。

8.5 双方将继续加强生态保护、海洋合作、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能源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政策对话和交流合作,通过中非环境合作中心等平台加强环境政策交流对话、开展联合研究。

8.6 中方将在联合国框架下同非洲国家加强维和政策和技能交流,拓展防务和军事领域人员交流和培训合作,深化反恐怖合作,加强打击国际恐怖组织的情报信息交流。

9. 中非合作论坛机制建设

9.1 双方对2018年论坛北京峰会以来,峰会成果落实协调人会议、高官会以及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与非洲驻华使团磋商继续保持高效、顺畅运转感到满意。

9.2 双方继续积极发挥论坛框架内现有分论坛作用,共同推进设立新的分论坛或推动已有分论坛机制化,进一步丰富论坛内涵,丰富中非间各领域合作,如考虑适时引入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论坛建设。

9.3 根据中非合作论坛后续机制程序规定,决定202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第九届部长级会议,此前于2023年和2024年分别召开第十六届和第十七届高官会。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金砖国家 二十国集团
世界能源理事会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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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合作组织

伊斯兰合作组织

伊斯兰合作组织

【成立日期】 1969年9月正式成立,原名伊斯兰会议组织,2011年6月改名为伊斯兰合作组织。

【宗 旨】 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加强他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其民族权利和重返家园的斗争;支持所有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严、独立和民族权利的斗争;呼吁各成员国通过政府间合作,遏制和根除“伊斯兰恐惧症”。

【成 员】 57个: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贝宁、文莱、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乍得、科摩罗、科特迪瓦、吉布提、埃及、加蓬、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日尔、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苏里南、塔吉克斯坦、多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也门、叙利亚(暂停成员资格)。

【观察员】 OIC共有12个观察员,分别是波黑、中非、泰国、俄罗斯、“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联合国、不结盟运动、阿盟、非盟、经合组织、摩洛民族解放阵线、伊斯兰合作组织国家议会联盟。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侯赛因·易卜拉欣·塔哈,70岁,乍得籍。曾任乍得外交、非洲一体化及国际合作部部长,乍得总统府助理秘书长,2020年11月当选为OIC秘书长,2021年11月17日就任。

【总 部】 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

网址:http://www.oic-oci.org 

【组织机构】 (1)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每3年举行1次。(2)外长理事会:每年轮流在1个成员国举行1次。(3)常设秘书处。(4)其他平行机构:包括四大常务委员会、常驻代表委员会、伊斯兰国际法院、独立人权常务委员会。(5)其他下属机构。

【主要活动】 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共召开过14次例会和7次特别会议;外长会议:共召开过48次外长会议。

2019年5月31日,第14届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在沙特麦加举行。会议围绕“携手面向未来”的主题,就巴勒斯坦、叙利亚、也门、苏丹、索马里等问题展开讨论,发表了闭幕公报、关于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问题的决议和《麦加宣言》。

2020年4月22日,伊斯兰合作组织举行特别外长会议,通过视频会议讨论新型冠状病毒对其成员国卫生安全和金融稳定的影响,探索加大国家防控措施力度,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020年11月27日-28日,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47次会议在尼日尔尼亚美举行,会议围绕“团结一致反对恐怖主义,实现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主要讨论了巴勒斯坦、非OIC成员国中的穆斯林少数民族状况、利比亚、也门、纳卡冲突、萨勒赫地区反恐等问题。

2022年3月22日至23日,第48次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60余国外长和代表出席。会议围绕“结伴实现团结、公正、发展”的主题,聚焦地区和国际安全形势、打击恐怖主义、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应邀出席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开幕式并发表致辞。

中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关系

1974年2月,第2次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召开时,周恩来总理向大会发了贺电。此后,中国总理多次向该组织首脑会议致电祝贺。1993年8月,由巴基斯坦外长阿卜杜尔·萨塔尔率领的伊斯兰会议组织部长级代表团访华。1994年11月,应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邀请,伊斯兰会议组织副秘书长穆罕默德·穆哈辛率团访华。1995年7月,由摩洛哥外交部多边关系合作司总司长本希马率领的伊斯兰会议组织代表团访华。

2005年7月,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伊赫桑奥卢访华。这是该组织秘书长首次访华。2009年8月,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处代表团访华。2010年6月,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伊赫桑奥卢访华,吴邦国委员长、杨洁篪外长、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分别会见伊,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与伊会谈。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强调将共同努力,深化双方在政治、经贸、文化等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12月,外交部副部长翟隽访问伊斯兰会议组织总部,同伊赫桑奥卢秘书长举行会谈,这是中国政府代表团首次访问伊斯兰会议组织总部。2012年1月,温家宝总理出访沙特期间在利雅得会见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伊赫桑奥卢,双方就中国与伊斯兰世界关系、西亚北非地区局势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看法。2012年6月,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伊赫桑奥卢来华参加首届“中国与伊斯兰文明研讨会”,期间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会见伊,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与伊会谈。2013年9月,外交部长王毅在第68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期间与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伊亚德举行会谈。2015年2月,伊斯兰合作组织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问题部长联络小组代表团访华。2015年4月,伊斯兰合作组织助理秘书长阿里姆访华并举行中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轮司局级磋商。2016年1月19日,习近平主席访问中东国家期间在利雅得会见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伊亚德。2019年1月,外交部部长助理陈晓东同伊斯兰合作组织助理秘书长(时任秘书长顾问)杜拜伊在北京举行政治磋商,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会见。杜一行还赴新疆参访。2019年3月,在阿布扎比举行的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46次会议通过决议,欢迎伊斯兰合作组织代表团访问中国,赞赏中国政府为关怀中国穆斯林所做的努力,并表示伊斯兰合作组织愿意进一步加强同中国的合作。2019年5月31日,习近平主席致电祝贺第14届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在麦加召开。2019年12月,伊斯兰合作组织助理秘书长杜拜伊及部分伊斯兰国家常驻伊斯兰合作组织代表访华,外交部部长助理陈晓东会见,代表团一行还赴新疆参访。2020年3月,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发表声明,赞赏中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透明度和与各国交流信息方面所做努力,指出这将增加控制疫情的希望并减少其传播风险。2020年7月,中国外交部通过中国驻沙特使领馆向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捐赠了一批抗疫物资。2020年11月,在尼亚美举行的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47次会议通过决议,希望进一步加强同中国的合作。

2021年6月13 日,中国驻伊斯兰合作组织代表陈伟庆(中国驻沙特大使)向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欧赛敏递交任命书,这是中国首次任命驻伊斯兰合作组织代表。2021年6月14日,中国外交部同伊斯兰合作组织下属伊斯兰开发银行签署了关于援助伊开行成员国抗疫公共卫生实验室的协议。

2021年11月,OIC新任秘书长塔哈就职,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向塔哈致贺电。2022年1月27日,外交部副部长邓励同伊斯兰合作组织政治事务助理秘书长杜拜伊举行视频政治磋商。2022年3月22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应邀出席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开幕式并发表致辞,并会见该组织秘书长塔哈。王毅表示,中国外长首次出席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充分体现了中国和伊斯兰世界加强交流合作的真诚愿望,必将推动双方关系迈上新台阶。中伊双方始终坚持互尊互信、坚持团结互助、坚持互学互鉴。中方愿同伊方一道,做团结协作的伙伴、做发展振兴的伙伴、做安全稳定的伙伴、做文明互鉴的伙伴。

2022年9月28日,外交部同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签署关于援助伊合组织非洲成员国加强卫生体系建设有关合作协议。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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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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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议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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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议会联盟

【成立日期】 1974年6月21日。

【宗 旨】 加强阿拉伯议会间的往来和交流;协调、统一各国议会在国际上和其他各方面的活动;加强同其他地区议会联盟和国家议会组织的交往;协调、统一阿拉伯国家立法;研讨阿拉伯世界的共同性问题,在国际上促进阿拉伯民族事业。

【成 员】 22个:约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突尼斯、阿尔及利亚、科摩罗、吉布提、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苏丹、叙利亚、伊拉克、阿曼、巴勒斯坦、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埃及、摩洛哥、毛里塔尼亚、也门。

【主要负责人】 议会联盟主席穆罕默德·哈布希(Muhammad Al-Halbousi,伊拉克籍),2023年1月就任。秘书长沙瓦白凯(Fayez Ali Al-Shawabkeh,约旦籍),2016年1月就任。

【总 部】 黎巴嫩贝鲁特(临时)。

【网 址】 http://www.arabipu.org。

【出版物】 《情况公报》(Information Bulletins),阿文。

【组织机构】 (1)大会:每年第1季度召开,必要时可举行紧急会议,由各成员国议会组织派代表团参加,东道国议长任主席。(2)理事会:通常每年开会2次,必要时可举行紧急会议,由各成员国议会组织各派1名议员任代表,议会联盟主席兼任主席。(3)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每2年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主要活动】 截至2023年2月,阿拉伯议会联盟大会共举行过33次会议。

2018年4月5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27次大会在埃及举行。会议重点就巴勒斯坦、反恐、有关国家干涉阿拉伯国家内政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2018年7月21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28次特别大会在埃及举行。会议重点就巴勒斯坦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2019年3月3-4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29次会议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来自16个阿拉伯国家的议会代表参会,对叙利亚问题、巴勒斯坦问题等展开了讨论。

2020年2月8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30次会议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来自20个阿拉伯国家的议会代表参会。会议反对美国所谓的“中东和平新计划”,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2021年5月12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31次紧急会议以线上形式举行。会议就耶路撒冷局势进行讨论,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2022年2月17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32次会议在埃及开罗举行,来自19个阿拉伯国家的议会代表参会。会议就加强阿拉伯国家间团结和相互支持等进行讨论,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2022年5月21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33次紧急会议在埃及开罗举行,来自15个阿拉伯国家的议会代表参会。会议就保护阿克萨清真寺及其他宗教圣地等进行讨论,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2023年2月25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34次会议在伊拉克巴格达举行,来自18个阿拉伯国家的议会代表参会。会议就伊拉克局势、巴勒斯坦问题等进行讨论,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声明。

【同中国的关系】 1985年,中国全国人大与该联盟建立了联系。同年10月,该联盟首次派以秘书长布巴维为首的代表团访华,耿飚副委员长会见。1992年2月,该联盟代表团访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彭冲副委员长会见,符浩常务委员与之会谈。同年4月,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87届大会的该组织主席卡杜拉会见了正在喀麦隆访问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并邀请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设在大马士革的该组织总部。

中国同阿拉伯议会联盟关系

1985年,中国全国人大与该联盟建立了联系。同年10月,该联盟首次派以秘书长布巴维为首的代表团访华,耿飚副委员长会见。1992年2月,该联盟代表团访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彭冲副委员长会见,符浩常务委员与之会谈。同年4月,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87届大会的该组织主席卡杜拉会见了正在喀麦隆访问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并邀请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该组织总部。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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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国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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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45年3月22日,在埃及倡议下,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联盟宪章》,阿拉伯国家联盟(简称“阿盟”)正式成立。

【宗 旨】 密切成员国间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促进阿拉伯国家的整体利益,推动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司法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成员国相互尊重国家政治制度,彼此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某一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对其他成员国无约束力。

【成 员】 目前阿盟成员为22个: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科摩罗。2011年11月16日,阿盟中止叙利亚成员国资格。2013年3月26日,阿盟决定将叙利亚在阿盟席位授予叙利亚反对派“全国联盟”,但迄今未落实。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艾哈迈德·阿布·盖特(Ahmad Abuel-Gheit,埃及人),2021年3月3日获得连任,任期5年。

【总 部】 阿盟宪章规定,阿盟总部的永久地址为埃及首都开罗。

【网 址】 http://www.lasportal.org

【出版物】 《阿拉伯事务》月刊,阿拉伯文;《新闻公报》(Information Bulletin),阿、英文。

【组织机构】 (1)首脑级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1964年起开始举行首脑会议,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可应成员国要求召开特别首脑会议或紧急首脑会议。2000年10月,在开罗召开的第11次特别首脑会议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首脑会议,由成员国轮流主持。现任首脑级理事会轮值主席国为阿尔及利亚。(2)部长级(外长)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外长组成,下设数个委员会,负责讨论、制定和监督执行有关的阿拉伯共同政策、制定阿盟各机构的内部条例并任命阿盟秘书长。每年3月和9月举行例会,也可以应两个以上成员国的要求随时召开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协商一致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成员国均有约束力。唯有财政和管理问题,获2/3多数通过后,即对全体成员有效。(3)专项部长理事会:随着阿拉伯国家相互关系的发展和合作领域的扩大,各专项领域的部长理事会相继建立并逐步取代了原外长理事会下设的有关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共成立了13个专项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相关部长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制定有关领域的阿拉伯共同政策和加强成员国间的有关协调与合作。它们分别是:新闻、内政、司法、住房、运输、卫生、社会事务、青年与体育、环境、通讯、旅游、电力及水力部长理事会等。(4)联合防御理事会:根据“共同防御与经济合作条约”建立,由成员国外长和国防部长组成,其任务是统一各成员国的防务计划,为加强其军事力量而开展合作。(5)经社理事会:由成员国有关部长或其代表组成,致力于实现阿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定的目标,并有权建立或取消任何专项组织,负责监督其运作情况。目前其属下有19个专门组织和机构。(6)秘书处:阿盟的常设行政机构和理事会及各专项部长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设秘书长1人,由助理秘书长及适量其他官员协助其工作。

阿盟同许多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联系,在亚洲(中国、印度、黎巴嫩、土耳其)、非洲(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南非、南苏丹、索马里、利比亚、突尼斯、苏丹)、欧洲(比利时、法国、奥地利、德国、瑞士、意大利、英国、西班牙、俄罗斯、马耳他)、美洲(美国、巴西、阿根廷)均设有办事处或代表机构。

【主要活动】 (1)首脑理事会。截至2023年2月,阿盟共举行过31次首脑会议和13次特别首脑会议。2000年10月,在埃及首都开罗召开的第11次特别首脑会议,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从第13届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2001年3月)起,阿盟首脑会议机制化。

2019年3月31日,第30届阿盟首脑会议在突尼斯召开。会议通过《突尼斯宣言》,重申巴勒斯坦问题是阿拉伯民族核心问题,坚持阿拉伯和平倡议和“两国方案”,强调戈兰高地是叙利亚被占领土。本次峰会还讨论了伊朗、利比亚等问题。

5月30日,阿盟特别首脑会议在沙特麦加举行。会议通过《闭幕公报》,强调阿拉伯国家与伊朗间的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睦邻、互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之上。

2022年11月1日至2日,第31届阿盟首脑会议在阿尔及利亚召开,会议通过《阿尔及尔宣言》,重申巴勒斯坦问题是阿拉伯民族核心问题,坚持阿拉伯和平倡议,要求以色列解除对加沙地带围困,支持巴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强调保障阿拉伯国家总体安全,推动利比亚、也门、叙利亚等问题政治解决,加强共同行动以应对粮食、能源、气候等新挑战,加强阿盟及其成员国同世界各国的伙伴关系,维护在乌克兰危机等问题上的统一立场。

(2)外长理事会。截至2023年2月,阿盟外长理事会共举行了158次例会,并召开了多次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

2022年9月6日,阿盟外长理事会第158次例会在开罗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巴勒斯坦问题及阿拉伯国家在政治、经济、安全和文化等多个层面共同面临的问题,并就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进行了协调。会议通过了《阿盟外长理事会第158次例会决议》。

中国同阿拉伯国家联盟关系

中国同阿盟关系友好。双方于1956年建立联系。1993年阿盟在华设立代表处。1999年,中国外交部同阿盟秘书处签署建立政治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双方建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2010年,双方建立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中阿战略合作关系。2018年,双方建立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

1993年5月,阿盟秘书长艾哈迈德·伊斯马特·阿卜杜勒·马吉德(Ahmed Esmat Abdel Meguid)正式访华。8月,阿盟在北京设立办事处。1996年5月,江泽民主席在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马吉德秘书长。1999年1月,唐家璇外长在开罗阿盟总部与马吉德秘书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建立政治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9月,马吉德秘书长首次提出了建立中阿论坛的设想。

2002年4月,朱镕基总理访问埃及时在阿盟总部会见阿姆鲁·马哈茂德·穆萨(Amr Mahmoud Moussa)秘书长,双方就中阿合作论坛、中东局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2004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问阿盟总部,会见穆萨秘书长及22个阿盟成员国代表,双方共同宣布中阿合作论坛成立。同年9月,李肇星外长出席在开罗召开的中阿合作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中阿合作论坛正式启动。阿盟与中国关系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并在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共同举办了一系列中阿对话与合作活动。2005年,中国任命驻埃及大使兼任驻阿盟全权代表。2009年11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开罗阿盟总部,会见了穆萨秘书长,并发表了题为《尊重文明的多样性》的演讲。

2012年5月,阿盟秘书长纳比勒·阿拉比(Nabil Al-Arabi)访华,习近平副主席、杨洁篪外长分别与其会见、会谈。自2013年第24届阿盟首脑理事会会议起,习近平主席向每届会议致贺信。2014年6月,习近平主席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王毅外长访问开罗阿盟总部,同阿盟秘书长纳比勒·阿拉比(Nabil Al-Arabi)进行会谈;9月,习近平主席与阿盟首脑理事会轮值主席国科威特埃米尔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Sabah Al-Ahmed Al-Jaber Al-Sabah)向中国—阿拉伯国家友好年暨第三届阿拉伯艺术节开幕式致贺信。2015年6月,杨洁篪国务委员访问阿盟总部,会见阿盟秘书长阿拉比。

2016年1月,习近平主席访问阿盟总部,会见阿盟秘书长阿拉比,并发表了题为《共同开创中阿关系的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3月,刘延东副总理访问阿盟总部,会见阿盟秘书长阿拉比;5月12日,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多哈举行,习近平主席和卡塔尔埃米尔塔米姆·本·哈马德·阿勒萨尼(Tamim Bin Hamad Al-Thani)分别向部长会致贺信。

2017年5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哈立德·哈巴斯(Khaled Nayef Al-Habbas)来华参加中阿合作论坛第14次高官会和第三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同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卡迈勒·哈桑·阿里(Kamal Hassan Ali)作为阿盟代表应邀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8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巴德尔丁·阿拉里(Badre Eddine Allali)代表阿盟出席在成都举行的第七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中阿文明对话暨去极端化圆桌会议。

2018年5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哈立德访华,就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筹备工作同中方交换意见;7月9日,阿盟助理秘书长哈立德来华参加中阿合作论坛第15次高官会和第四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7月10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推进新时代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阿盟秘书长艾哈迈德·阿布·盖特(Ahmed Aboul Gheit)来华出席会议并访华,王岐山副主席、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分别与其会见、会谈。

2019年1月,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访问埃及期间,会见阿盟秘书长盖特;4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卡迈勒·哈桑·阿里(Kamal Hassan Ali)出席在突尼斯举行的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北斗合作论坛和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企业家大会暨第六届投资研讨会;同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哈利勒·易卜拉欣·穆罕默德·萨利赫·萨瓦迪(Khalil Ebrahim Mohamed Saleh Althawadi)出席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阿改革发展论坛;6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哈立德出席在阿布扎比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十六次高官会和第五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8月,阿盟助理秘书长海法·阿布·阿扎利(Haifa Abu Ghazaleh)出席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中阿卫生合作论坛;12月,阿盟助理秘书长哈立德访华,就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筹备工作同中方交换意见。

2020年1月,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阿盟秘书长盖特。

2021年3月,中国外交部同阿盟秘书处召开中阿数据安全视频会议,宣布共同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阿拉伯国家成为全球范围内首个与中国共同发表数据安全倡议的地区。2021年7月,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阿盟秘书长盖特,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联合声明》。

2023年1月15日,秦刚外长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阿盟秘书长盖特。

近年来,阿盟外长理事会连续作出对华关系决议,呼吁阿盟成员国积极发展同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关系。2021年9月9日,第156届阿盟外长理事会会议通过涉华决议,首次写入“特别赞赏中方为支持阿拉伯事业、和平解决地区危机所做外交努力”表述,并强调阿盟各成员国重视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同中国在各领域合作关系,重申阿拉伯国家支持一个中国原则,欢迎沙特于2022年主办首届阿中峰会。2022年3月9日、9月6日,第157届、第158届阿盟外长理事会会议通过的涉华决议再次写入上述内容。

2022年12月9日,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回顾双方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史,提炼跨越千年、历久弥坚的中阿友好精神,指出守望相助是中阿友好的鲜明特征,平等互利是中阿友好的不竭动力,包容互鉴是中阿友好的价值取向。习近平主席提出,中方将同阿方一道推进“八大共同行动”,涵盖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等领域。中阿双方发表《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和《深化面向和平与发展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文件》,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加强中阿团结协作,助力各自民族复兴,促进地区和平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双方商定要通过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各项机制深化中阿各领域合作,合力应对共同发展挑战。双方将就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保持相互支持,在各类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加强团结。双方倡导开展文明对话交流,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摒弃对特定文明的歧视与偏见,反对“文明冲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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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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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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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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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成立日期】 2004年1月30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了设在埃及开罗的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 of Arab States—LAS)(下称“阿盟”)总部,会见了阿盟秘书长阿姆鲁·马哈茂德·穆萨(Amr Mahmoud Moussa)和22个阿盟成员国代表。会见结束后,李肇星外长与穆萨秘书长共同宣布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并发表了《关于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的公报》。

【宗 旨】 加强对话与合作、促进和平与发展。

【成 员】 中国和阿盟22个成员国:约旦、阿联酋、巴林、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吉布提、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索马里、伊拉克、阿曼、巴勒斯坦、卡塔尔、科摩罗、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埃及、摩洛哥、毛里塔尼亚、也门。

【组织机构】 (1)部长级会议:为论坛长期机制,由各国外长和阿盟秘书长组成,每2年在中国或阿盟总部或任何一个阿拉伯国家轮流举办1次部长级例会,必要时可以召开非常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加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在政治、经济、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会议所讨论的热点问题交换意见;回顾论坛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其他事务。(2)高官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例会,由中阿双方轮流承办,必要时经双方同意也可随时开会。负责筹备部长级会议并落实部长级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并自2015年起同期举办中阿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3)其他机制: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中阿改革发展论坛、中阿企业家大会暨投资研讨会、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中阿互办艺术节、中阿新闻合作论坛、中阿友好大会、中阿城市论坛、中阿北斗合作论坛、中阿妇女论坛、中阿卫生合作论坛、中阿广播电视合作论坛、中阿图书馆与信息领域专家会议和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等。以上活动一般每2年轮流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举办1次。(4)联络组:中国驻埃及大使馆为中方联络组,阿拉伯驻华使节委员会和阿盟驻华代表处为阿方联络方,负责双方的联络并落实部长会和高官会的决议和决定。论坛中方秘书处办公室设在中国外交部西亚北非司。

【网 址】 http://www.chinaarabcf.org/chn/。

【主要活动】 截至2023年2月,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已举办9届部长级会议、17次高官会,并召开了6次中阿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其他合作机制有序运行。

近期举办的主要活动有:

2018年4月23日,中国—阿拉伯国家改革发展论坛研讨会(The Seminar for the China-Arab States Forum 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外交部依托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举办。埃及前总理伊萨姆·沙拉夫(Essam Sharaf)、苏丹前国民议会议长法提赫·依扎丁(Alfatih Izzeldein)等参加。阿拉伯国家政府官员、学者以及商务部、文化部、上海市政府、全国对外友协代表,部分我前驻中东国家使节,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50余人与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集体会见与会阿方代表。外交部部长助理陈晓东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讲话。

2018年7月10日,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The 8th Ministerial Meeting of the CASCF)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推进新时代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宣布中阿双方建立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王毅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同阿方主席、沙特外交大臣朱贝尔共同主持部长会。会议通过并签署了《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会北京宣言》(Beijing Declaration of the 8th Ministerial Meeting of the CASCF)、《论坛2018年至2020年行动执行计划》(The Execution Plan 2018-2020 of CASCF)和《中阿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宣言》(Declaration of Action on China-Arab States Cooperation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3份重要成果文件。7月9日,中阿合作论坛第15次高官会( The 15th Senior Officials’ Meeting of CASCF)和第四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The 4th Senior Official Level Strategic Political Dialogue of CASCF)在北京举行。

2018年10月25日,第四届“阿拉伯艺术节”(The 4th Arabic Arts Festival)在成都闭幕。习近平主席致贺信,对艺术节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艺术节由习近平主席在7月10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宣布正式启动,中阿双方共同在华举办了20多项内容涉及图书、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领域的活动。

2018年11月5-8日,第六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The 6th Session of the China-Arab Cooperation Conference on Energy)在埃及开罗举行。会议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和阿盟共同主办,主题为“‘一带一路’的投资机会”,着重探讨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如何进一步推动中阿能源合作。来自中国和阿盟成员国的政府官员、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与会。会议宣布将成立中阿清洁能源培训中心。

2018年11月8日,第二届中阿城市论坛(The Second Chinese Arab Cities Forum)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会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论坛开幕式。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阿拉伯城市组织和摩洛哥内政部共同主办,主题为“共建‘一带一路’共同体:中阿城市的作用”,重点探讨中阿如何在智慧城市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住房土地规划等领域开展合作。来自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政府和民间机构代表250余人参加论坛。

2019年4月1日至2日,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北斗合作论坛(The Second China-Arab States BeiDou Cooperation Forum)在突尼斯举办,中国卫星导航系统委员会主席王兆耀、中阿合作论坛事务大使李成文、阿盟助理秘书长卡迈勒、突尼斯高教与科研部部长卡尔布斯、阿拉伯信息通信技术组织秘书长本·阿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与阿拉伯信息通信技术组织签署了《第二届中阿北斗合作论坛声明》。

2019年4月2日至3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企业家大会暨第六届投资研讨会(The 8th China-Arab Business Conference and the 6th Investment Seminar)在突尼斯举行。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中阿合作论坛事务大使李成文、突尼斯总理沙赫德、阿拉伯国家联盟副秘书长卡迈勒等出席,会议发表了《突尼斯宣言》。

2019年4月16日,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改革发展论坛(The Second the China-Arab States Forum 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在上海举办,外交部部长助理陈晓东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本届论坛由外交部依托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举办。黎巴嫩前总统苏莱曼、吉布提前总理迪莱塔、埃及前外长法赫米、阿盟助理秘书长哈利勒等参加。阿拉伯国家政府官员、学者、媒体人士以及中国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对外友协和上海市政府代表,部分我前驻中东国家使节,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逾百人与会。

2019年6月11日,第三届中阿图书馆与信息领域专家会议(The third China-Arab states libraries and information experts meeting)在科威特举办,会议主题为“从中阿图书馆的信息化未来中相互受益”。

2019年6月18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十六次高官会(The 16th Senior Official’s Meeting of CASCF)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论坛中方秘书长、外交部西亚北非司司长王镝和阿联酋外交与国际合作部政治事务部长助理哈利法(Khalifa Shaheen Al-Marar )共同主持。阿盟助理秘书长哈立德率团与会。来自中国外交部、商务部、文旅部、国新办、国际发展合作署、贸促会、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代表以及21个阿拉伯国家外交部、阿盟秘书处主管官员等共120余人与会。会议评估了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成果文件落实情况,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举行了第五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The 5th Senior Official Level Strategic Political Dialogue of CASCF)。

2019年8月16日,第二届中阿卫生合作论坛(The Second China-Arab States Health Cooperation Forum)在京召开。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摩洛哥卫生大臣杜卡利、阿盟助理秘书长海法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本届论坛以“深化中阿卫生合作、共筑健康丝绸之路”为主题,通过了《中国—阿拉伯国家卫生合作2019北京倡议》。本届论坛由国家卫健委与阿拉伯国家联盟联合举办,阿盟21个成员国代表、驻华使节、国际组织等约180人参会。

2019年9月12日,第三届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The Third China-Arab States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Inovation Cooperation Conference)在宁夏举办,来自中国、埃及、摩洛哥等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的政府官员、科研机构代表、技术转移机构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参加,科技部副部长黄卫在会上作主旨讲话。

2019年10月17日,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The 4th China -Arab States Forum on Radio and Television Cooperation)在杭州举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主持开幕式,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阿尔及利亚新闻部部长拉贝西和阿拉伯国家联盟驻华大使马哈茂德出席活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开幕式,宣读习近平主席贺信并发表主旨演讲。本届论坛由国家广电总局、浙江省人民政府等共同主办,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名中外嘉宾参加。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第八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The 8th China -Arab States Seminar on China-Arab Relations and Civilization Dialogue)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举办。来自中国、阿拉伯国家的专家、学者,以及阿盟秘书处、阿拉伯国家驻摩洛哥使团的代表等出席活动,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翟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与会人士就“利用软实力外交弘扬和平文化”“可持续发展对弘扬和平文化的作用”“促进文化多样性”“运用传统和现代传播手段反对恐怖暴力和极端思想”“旅游业对促进中阿交流发挥的作用”等议题展开讨论。会议通过了《最终报告》。

2019年,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China-Arab Research Center 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围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等主题面向阿拉伯国家举办了5期研修班。

2020年4月9日,中国同阿盟举行新冠肺炎疫情卫生专家视频会议(The China-Arab Video Conference of Health Expert)。阿盟秘书处和12个阿拉伯国家卫生部负责人和专家、世界卫生组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使等逾百人通过网络在线与会。中方专家结合阿方关切,就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展趋势、防控策略、临床诊疗和科研攻关等介绍经验做法,并回答了外方提出的50余个各类问题。

2020年7月6日,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The 9th Ministerial Meeting of the CASCF)以视频方式成功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会议致贺信。王毅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同约旦外交与侨务大臣(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and Expatriates)埃伊曼·萨法迪(Ayman Safadi)共同主持会议并发表主旨讲话。21个阿盟成员国外长或代表和阿盟秘书长与会。中阿双方在会上一致同意召开中阿峰会,并就打造中阿命运共同体、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强抗疫和复工复产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为新形势下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开辟了更广阔前景。双方签署了《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团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联合声明(the China-Arab States Joint Statement on Solidarity against COVID-19)》《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会议安曼宣言(Amman Declaration of the 9th Ministerial Meeting of CASCF)》和《中阿合作论坛2020年至2022年行动执行计划(the Execution Plan 2020-2022 of CASCF)》3份重要成果文件。

2020年9月23日,中国同阿盟举行“中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经验”视频研讨会(The China-Arab Video Conference on China’s Experience in Reducing the Economic Effects of the Pandemic COVID-19 on the Economic Sectors),阿盟秘书处、阿拉伯劳工组织、阿拉伯农业发展组织、阿拉伯数字经济联盟、联合国贸发会议投资与项目部等机构代表近百人出席。中方专家详细介绍了中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相关经验,并就中国在就业、贸易、投资、能源、通信、农业、制造业等各领域采取的复工复产举措回答外方提问。

2020年9月29日,中国外交部会同国家卫健委、科技部举行中阿卫生专家视频会议,阿盟秘书处及10个阿拉伯国家卫生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出席。双方重点就“新形势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评估和分级防控”“疫苗研发”和“新冠病毒毒性演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20年11月24日,第四届中阿新闻合作论坛(The 4th China-Arab Press Cooperation Forum)以线上形式举办。来自中国和阿盟成员国的新闻主管部门代表、主流媒体负责人等近60人围绕“新冠肺炎疫情下媒体在加强中阿共同发展中的责任”的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中阿双方就加强新闻领域务实合作达成广泛共识,发表了《第四届中阿新闻合作论坛视频会议公报(Communique of the Video Conference of the 4th China-Arab Press Cooperation Forum)》。

2021年4月6日,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企业家大会暨第七届投资研讨会(The 9th China-Arab Business Conference and the 7th Investment Seminar)在北京举办。全国政协副主席辜胜阻出席会议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本次会议以“携手推进面向未来的中阿经贸合作”为主题。中阿政府官员、工商界人士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代表等约800人现场或线上参会。

2021年6月22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十七次高官会(The 17th Senior Official’s Meeting of CASCF)和第六次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The 6th Senior Official Level Strategic Political Dialogue of CASCF)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外交部部长助理邓励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会议由论坛中方秘书处秘书长、外交部亚非司司长王镝和阿方主席、卡塔尔驻阿盟代表易卜拉欣共同主持,21个阿拉伯国家和阿盟秘书处官员及阿拉伯国家驻华使节与会。会议总结了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成果落实进展,讨论了中阿峰会筹备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2021年8月19日,第四届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The 4th China-Arab States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Cooperation Meeting)在宁夏银川举办。科技部部长王志刚通过视频发表致辞,宁夏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出席,自治区副主席吴秀章出席大会并致辞。会上发布了十项主推技术成果,签约18项重点合作项目。

2021年9月1日,第四届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图书馆及信息领域专家会议(The 4th China-Arab states libraries and information experts meeting)在浙江杭州以视频方式成功举行。来自11个阿拉伯国家及阿盟秘书处、13家中方机构共40余名馆长、官员、专家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主题为“疫情常态化条件下图书馆的区域性交流与合作”,分主题为“中阿图书馆线上服务的机遇与挑战”“中阿图书馆运营管理新特点与新模式”等。

2021年9月14日,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九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The 9th China-Arab States Seminar on China-Arab Relations and Civilization Dialogue)以视频方式成功举行。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翟隽和阿盟助理秘书长海法共同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中国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对外友协、知名学术研究机构以及21个阿拉伯国家和阿盟秘书处共约40名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本届研讨会聚焦“共建中阿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的中阿文明交流”主题,与会双方代表围绕“倡导包容团结,尊重各国独特文明和社会制度”、“加强中阿两大古老文明对话”、“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等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对话和讨论。会议通过了《最终报告》。

2021年12月6日,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The 5th China -Arab States Forum on Radio and Television Cooperation)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艾哈迈德·阿布·盖特以视频方式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论坛通过了《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共同宣言》。

2021年12月8日,第三届中阿北斗合作论坛(The Third China-Arab States BeiDou Cooperation Forum)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北京举行。论坛主题为“应用北斗、共享共赢”,来自中国和17个阿拉伯国家的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等单位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等地区组织代表,共计300余人参会。

2022年7月21日,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妇女论坛(The 4th China-Arab States Women’s Forum)在北京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妇女教育与科技创新”。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出席并作主旨发言,外交部中阿合作论坛事务大使李琛出席并致辞。阿联酋、黎巴嫩、巴林、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卡塔尔、埃及、伊拉克、摩洛哥、突尼斯、巴勒斯坦驻华使馆代表等出席并发言。

2022年9月8日,外交部依托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第三届中阿改革发展论坛(The Third the China-Arab States Forum 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翟隽、阿盟助理秘书长哈利勒、阿联酋阿布扎比社会发展局局长穆吉尔、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李岩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外交部中阿合作论坛事务大使李琛主持会议。来自中国以及埃及、阿联酋、沙特、卡塔尔、伊拉克、也门、巴勒斯坦、黎巴嫩、苏丹、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国的2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届中国阿拉伯城市论坛(The Third Chinese Arab Cities Forum)在线上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会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外交部中阿合作论坛事务大使李琛等出席并致辞。25个省市外办(友协)负责人,41个阿拉伯省市负责人,以及阿拉伯国家驻华使节、中阿企业家和学术代表等100余人出席论坛。

2022年12月19日至20日,第五届“阿拉伯艺术节”(The 5th Arabic Arts Festival)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举行,习近平主席致贺信,希望中阿双方落实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成果,为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本届艺术节举办论坛、专场演出、非遗展演、中国古代外销瓷特展、风情创意市集等活动,中阿艺术家开展深入文化交流。

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线上举行

  2021年9月14日,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九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以视频连线形式举行。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翟隽和阿盟助理秘书长海法共同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中国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对外友协、知名学术研究机构以及21个阿拉伯国家和阿盟秘书处共约40名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

  本届研讨会聚焦“共建中阿命运共同体背景下的中阿文明交流”主题,与会双方代表围绕“倡导包容团结,尊重各国独特文明和社会制度”、“加强中阿两大古老文明对话”、“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等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对话和讨论。会议通过了《最终报告》。

  翟隽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唯有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世界才能增进互信,找到破解难题、实现发展的正确道路。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应传承宝贵历史经验,持续深化中阿文明交流互鉴,进一步夯实打造中阿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要倡导团结包容,尊重各国独特文明和社会制度。要坚持多边主义,推动不同文明和平、平等相处,促进有关热点问题解决。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增进中阿民心相通,厚植中阿关系的民意基础。

  海法积极评价阿中关系和阿中文明对话成果,强调文明多样性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源泉。阿中两大文明都具有进步、开放、爱好和平与合作的特点。在当前形势下,双方要继续秉持平等、包容、公正的精神,促进不同文明间的沟通与交融,摒弃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从而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坚持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摒弃意识形态偏见,跨越文明冲突,尊重各国立足国情和实践形成的发展道路,在团结包容的基础上倡导平等对话,巩固双方文明交往;应加强中阿两大古老文明对话,为中阿关系发展注入持久的推动力;应切实推进民心相通,弘扬丝路精神,夯实中阿合作的人文根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是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一项重要机制性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2005年以来已先后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成功举办九届。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金砖国家 二十国集团
世界能源理事会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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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成立日期】 1981年5月25日,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阿曼、巴林六个海湾阿拉伯国家的元首在阿联酋开会,宣布成立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并签署了委员会章程。

【宗 旨】 协调各国政策,推进经济一体化,加强地区防务和安全合作,缩小各国间社会、文化及教育发展差距。

【成 员】 正式成员为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阿曼、巴林。2001年12月召开的海合会第二十二次首脑会议同意也门加入海合会卫生、教育、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长理事会等机构。2011年6月,海合会外长理事会发表声明,欢迎约旦、摩洛哥加入海合会。2012年11月,海合会外长理事会宣布同约旦、摩洛哥分别就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达成为期5年的“共同行动计划”,并承诺未来5年内向两国分别提供50亿美元无偿援助。2017年6月,沙特、阿联酋、巴林、埃及四国以卡塔尔支持恐怖主义、干涉别国内政为由,宣布同卡塔尔断交。2021年1月,沙特同卡塔尔复交并全面恢复往来。截至目前,阿联酋和巴林尚未同卡塔尔复交。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贾西姆·穆罕默德·布达维(Jassim Mohammad Al Budaiwi,科威特籍),2023年2月1日就任海合会第七任秘书长,任期3年。

【总 部】 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首都利雅得。

【组织机构】 (1)最高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元首组成。主席由各国元首按国名字母(阿拉伯文)顺序轮流担任,任期1年。2023年轮值主席是阿曼苏丹海赛姆。(2)外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主席由各国按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1年。2023年轮值主席是阿曼外交大臣巴德尔。(3)秘书处:设秘书长和分别负责政治、经济、军事、安全、文化等领域事务的9名助理秘书长。秘书长按国名字母顺序轮流担任并由最高理事会在海合会首脑会议期间任命,任期3年。

【主要活动】 海合会自成立以来,每年11月或12月轮流在六国首都召开首脑会议,迄今共举行43届。此外,1999年起一般在首脑会议之间召开非正式首脑磋商会议,迄今已召开17次。六国的外交、国防、内政、石油、财经等大臣(部长)也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主要商讨六国和海湾、中东地区面临的政治、经济、外交、安全、军事等重大问题,互通情况,协调立场,共商对策,联合行动。

2021年1月5日,海合会第四十一届首脑会议在沙特欧拉召开。沙特王储穆罕默德主持,卡塔尔埃米尔塔米姆、科威特埃米尔纳瓦夫、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穆罕默德、巴林王储兼首相萨勒曼、阿曼内阁事务副首相法赫德、海合会秘书长纳伊夫,以及美国总统高级顾问库什纳、埃及外长舒克里、阿盟秘书长盖特、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欧赛敏等与会。会议发表《欧拉宣言》和闭幕公报,海合会六国和埃及共同签署宣言,强调海合会将推动各成员国重回合作轨道,致力于实现全面合作、团结和融合,并最终实现统一。欧拉峰会的召开,标志着2017年6月以来的海湾断交危机得到缓和。同年12月,海合会第四十二届首脑会议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海合会六国重申将加强团结,共同致力于实现海合会经济一体化。

【对外政策】 海合会六国均奉行务实、平衡的外交政策。面对当前新的国际和地区形势,六国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事务,开展多元外交。

中国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关系

中国在海合会成立之初便同其建立了联系。近年来,双方友好关系持续发展。

中海双方保持良好交往。2022年12月,习近平主席出席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的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峰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联合声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战略对话2023年至2027年行动计划》。

2010年6月,中国同海合会建立战略对话机制并在北京举行首轮对话,由杨洁篪外长(时任)同科威特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穆罕默德、阿联酋外交国务部长卡尔卡什、海合会秘书长阿提亚共同主持。2011年5月,第二轮中海战略对话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举行,由杨洁篪外长(时任)同海合会轮值主席国阿联酋外长阿卜杜拉共同主持,科威特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穆罕默德、巴林外交大臣哈立德、沙特外交事务国务大臣迈达尼和海合会秘书长扎耶尼出席。2014年1月,第三轮中海战略对话在北京举行,由王毅外长(时任)同海合会轮值主席国科威特第一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萨巴赫共同主持,阿联酋外交部长助理贾尔曼、卡塔尔外交大臣助理鲁梅黑、巴林外交国务大臣加尼姆、海合会秘书长扎耶尼等出席。习近平主席集体会见了海合会代表团。2021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当时以国务委员兼外长身份)访问沙特期间,会见海合会秘书长纳伊夫。2022年1月,海合会秘书长纳伊夫访华。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外长每年都在参加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期间集体会见海合会“三驾马车”(海合会外长理事会现任和候任轮值主席及海合会秘书长)。2022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当时以国务委员兼外长身份)在出席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集体会见海合会国家外长。

中海经贸、能源合作富有成果。2022年双方贸易额达3158亿美元、同比增长35.6%,其中我方出口额1067.9亿美元、同比增长22%,我方进口额2090.1亿美元、同比增长43.7%。2021年我国自海合会六国进口原油2.02亿吨、同比增长7.8%。2022年,我国自海合会六国进口原油2.11亿吨、同比增长4%。2004年,我国同海合会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迄今为止共举行10轮。

我国同海合会六国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中海积极开展抗疫合作。海合会国家积极支持我国抗疫努力并向我提供抗疫物资援助,我国向沙特、科威特派出抗疫医疗专家组,同阿联酋、巴林开展疫苗合作并取得积极成果。

中海人文交流密切。我国同海合会六国均签有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近年来,我国同海合会国家文化交流活动发展迅速,海合会国家多次派团出席在华举办的“阿拉伯艺术节”等活动,我国在海合会国家举办“欢乐春节”“中国艺术节”“中国文化周”等活动,受到当地民众欢迎和好评。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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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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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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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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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成立日期】 1968年1月9日,由利比亚、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在贝鲁特成立。

  【宗 旨】 加强和密切成员国在石油工业方面的关系与合作,维护其在石油领域的个体和整体权益,协调各成员国的行动以公平、合理的份额向消费市场供油,为石油工业吸引资金和技术创造良好环境。

  【成 员】 11个:阿尔及利亚、巴林、埃及、伊拉克、科威特、利比亚、卡塔尔、沙特、叙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突尼斯。其中突尼斯1986年以来在自己的要求下,成员国资格一直被冻结。2019年,成员国已探明原油蕴藏量约为7068亿桶,占全球已探明原油储量的56.5%;天然气探明储量53.39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已探明储量的26.0%。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阿里·萨布特·本萨布特(ALI SABT BENSABT,科威特人,2020年3月1日就任)

  【总 部】 设在科威特城。

  【网 址】 www.oapecorg.org

  【出版物】 《秘书长年度报告》,阿拉伯文、英文;《石油与阿拉伯合作》季刊,阿文,附英文摘要和参考书目;OAPEC月报,阿文、英文;《能源观察》季刊,阿文;《OAPEC年度统计报告》,阿文、英文。

  【组织机构】(1)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石油部长或相应官员组成,主席由各国轮流担任,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制定宏观政策和管理规章,指导各项工作。(2)执行局(Executive Bureau):由各成员国的一名代表组成,主席由各国轮值。协助部长理事会指导该组织的活动,审议预算草案,处理有关协议的执行及其相关事务,制订部长理事会的日程安排。(3)秘书处(General Secretariat):设秘书长一职,每3年改选,可连选连任。按理事会和执行局制定的政策处理日常事务。下设秘书长办公室、财务及行政事务部、信息图书馆部、阿拉伯能源研究中心等部门。(4)裁决法庭(Judicial Tribunal):由奇数数量(不少于7人,不多于11人)的阿拉伯国籍法官组成。负责调解成员国之间或成员国与有关石油公司发生的纠纷。该法庭亦负责提供咨询,其裁决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此外,该组织下辖阿拉伯海洋石油运输公司、阿拉伯船舶建造及维修公司、阿拉伯石油投资公司、阿拉伯石油服务公司、阿拉伯油井钻探与维修公司、阿拉伯地球物理勘探服务公司、阿拉伯石油培训学院等企业。

  【对外关系】 该组织已与阿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地区政府间组织,欧盟、欧佩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贸发会议、伊斯兰发展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国际能源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建立了联系,参加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并与非阿拉伯国家的组织举办了多次讨论会。

  【主要活动】 协调成员国的石油经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协调成员国行动中应遵循的法律机制,交流技术和情报,尽可能为成员国公民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利用成员国的资源和潜力参与石油工业项目,并负责承办四年一届的“阿拉伯能源会议”。2013年12月,OAPEC第91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举行,决定秘书长纳吉的任期延长三年。2014年12月21-23日,该组织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办第十届“阿拉伯能源会议”。2018年10月1-4日,该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办第十一届“阿拉伯能源会议”。2019年12月,该组织在科威特举行第103次部长会,会议选举阿里·萨布特·本萨布特为新任秘书长。同期还举行了该组织第155次执行局会议。2020年3月1日,阿里·萨布特·本萨布特正式就任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秘书长。

OAPEC成员国石油储量(单位:亿桶)天然气储量(单位:亿立方米)
阿尔及利亚12245040
埃及3222090
伊拉克148438200
科威特101517840
利比亚48415050
卡塔尔252238460
沙特267192010
阿联酋97860910
巴林1810
叙利亚252850
突尼斯4640
总计7068533900

  (资料来源:OAPE、OAPEC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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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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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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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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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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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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