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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发展历程】 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源于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EAEG)设想。1995年,在曼谷举行的东盟峰会提议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晤。1997年,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柬埔寨加入东盟后称10+3)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吉隆坡举行,正式启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进程。2004年,各方一致同意,将10+3作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一长期目标的主渠道。

【成 员】 东盟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与中国、日本和韩国。

【主要机制】 10+3合作在经贸、财金、粮食、农业等20多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建立了66个对话与合作机制,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大使级会议(CPR+3)和工作组会议为支撑的合作体系。

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按惯例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对10+3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已举行25次。2020年4月举行了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16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领域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CPR+3负责就合作具体问题进行协调。此外,10+3框架下还建有官、产、学共同参与的东亚论坛(EAF)及二轨的东亚思想库网络(NEAT),为10+3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重要文件】 《东亚合作联合声明》(1999年)、《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002年)、《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2007年)、《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2009年)、《10+3大米紧急储备协定》(2011年)、《关于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领导人声明》(2012年)、《第二东亚展望小组(EAVGII)报告》(2012年)、《10+3关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声明》(2016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18-2022)》(2017年)、《10+3领导人关于粮食安全合作的声明》(2017年)、《关于10+3合作20周年的马尼拉宣言》(2017年)、《10+3领导人关于合作应对细菌耐药的声明》(2018年)、《10+3领导人关于互联互通再联通倡议的声明》(2019年)、《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联合声明》(2020年)、《10+3领导人关于加强经济金融韧性合作、应对新挑战的声明》(2020年)、《10+3领导人关于青少年和儿童精神健康合作的声明》(2021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23-2027)》(2022年)。

中国参与10+3合作情况

中方重视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在东亚合作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10+3合作。中国领导人出席了历次10+3领导人会议。

2022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柬埔寨金边出席第25次10+3领导人会议。李克强总理表示,东亚地区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10+3是东亚合作的主渠道。启动25年来,得益于本地区的总体和平与稳定,10+3合作快速发展、持续前进,不仅提振了各自国家发展,也维护了地区金融、粮食安全,有利于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当前国际地区形势复杂多变,10+3国家应继续致力于维护地区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增进人民福祉。

李克强总理提出五点建议:一是保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和实施,更大程度释放协定红利。中方支持尽早成立RCEP秘书机构。二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开放融通发展,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在稳定畅通中优化升级。依托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帮助地区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数字转型能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三是提升危机应对能力。中方支持10+3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建设,支持提升清迈倡议多边化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四是深化人文交流。中方愿以启动10+3移民和领事负责人磋商机制为契机,为便利人员往来提供更多政策支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优化防控措施,逐步增加国际航班,为东盟和日韩留学生返华复学积极提供便利。五是助力可持续发展。中方愿同各方就全球发展倡议开展合作,牵头开展10+3转型金融研究、举办10+3清洁能源圆桌对话,不断深化低碳合作伙伴关系。持续推进东亚减贫合作倡议二期项目,助力地区减贫发展。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金砖国家 二十国集团
世界能源理事会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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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成立日期】 1967年8月8日

  【目 标】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确定东盟的目标包括:(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五)建立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治,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十)通过加强教育、终身学习以及科技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十一)为人民提供发展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十二)加强合作,营造安全、无毒品的环境;(十三)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获益;(十四)增加对本地区文化和遗产的认识,加强东盟共同体意识;(十五)在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维护东盟在同外部伙伴关系中的中心地位和积极主动作用。

  【成 员】 10个: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人口6.6亿(截至2019年)。

  【主要负责人】 东盟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2021年主席国是文莱。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峰会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现任秘书长林玉辉(Lim Jock Hoi,文莱前外交与贸易部常秘),2018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2年底。

  【总 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70A Jalan Sisingamangaraja, Jakarta 12110, Indonesia)。网址:http://asean.org 。

  【组织机构】 根据《东盟宪章》,东盟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东盟峰会: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四)东盟领域部长会议:由成员国相关领域主管部长出席,向所属共同体理事会汇报工作,致力于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并进行监督。(六)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协助东盟秘书处、东盟协调理事会等机构开展工作。(七)东盟国家秘书处: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和信息汇总中心,设在各成员国外交部。(八)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九)东盟附属机构: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主要活动】 自1976年以来东盟共举行了37次峰会、4次非正式峰会和2次特别峰会。

  2016年9月,第28和29届东盟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主题为“将愿景变为现实,迈向充满活力的东盟共同体”,主要讨论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东盟与外部的关系和发展方向,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会议通过了《东盟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第三份《东盟一体化倡议工作计划》。东盟国家领导人还签署了共同应对域内外灾害的宣言。2017年4月,第30届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以“携手促进变革,共同拥抱世界”为主题,重点围绕东盟共同体建设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进行了讨论。2017年11月,第31届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就建设更加稳定和更具韧性的东盟共同体(即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海上安全与合作、促进包容性与创新驱动型增长、加强东盟韧性、推动东盟成为区域主义样板和全球事务参与者)进行了讨论,签署了《东盟关于保护和提高移民劳工权利的共识》,通过了《东盟关于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宣言》《东盟创新宣言》等多份重要文件。东盟及其对话或域外伙伴领导人共同出席东盟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2018年4月,第32届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会议围绕“韧性与创新”主题,重点就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国际地区问题进行讨论,会后发表《主席声明》《关于建设韧性和创新的东盟愿景文件》《关于网络安全合作的声明》和《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概念文件》。2018年11月,第33届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会议回顾了东盟共同体建设进展,重申加强非传统安全、环境挑战、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合作,通过了《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框架》《关于增加绿色就业以促进东盟共同体平等与包容性增长的宣言》等文件。2019年6月,第34届东盟峰会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围绕“加强伙伴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主题,重点讨论了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国际地区问题,发表了《东盟印太展望》《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伙伴关系的愿景声明》《应对亚洲地区海洋垃圾的曼谷宣言》及其行动框架等文件。11月,第35届东盟峰会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回顾了东盟共同体建设,就东盟未来发展方向、加强东南亚地区各领域可持续发展交换了意见。会议发表了《主席声明》、《东盟关于向第四次工业革命转型的宣言》和《东盟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等文件。2020年4月,东盟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特别峰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会议重点就东盟国家合作抗击疫情、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等交换了意见,发表了《特别峰会宣言》。6月,第36届东盟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发表了《东盟领导人关于团结协作主动应对的愿景声明》等文件。11月,第37届东盟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通过了《东盟全面复苏框架》及其实施计划。2021年4月,东盟在印尼雅加达举行领导人特别会议,东盟轮值主席国文莱会后发表主席声明,介绍东盟一体化建设、推进疫后复苏、加强同伙伴国交流等会议主要讨论情况,并以附件形式介绍东盟领导人就缅甸局势达成5点共识。

  【对外关系】 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有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欧盟、英国11个对话伙伴。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主要就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1994年10月,东盟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促进东亚和欧盟的政治对话与经济合作。1997年,东盟与中、日、韩共同启动了东亚合作,之后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东亚峰会(EAS)等机制相继诞生。1999年9月,在东盟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倡议,旨在构建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自贸安排。2012年11月,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东盟国家与中、日、韩、印、澳、新(西兰)6国领导人同意启动RCEP谈判。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2020年11月,第四次RCEP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正式签署了RCEP协定,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中国-东盟关系(10+1)

 中国与东盟自1991年开启对话进程。经过近30年共同努力,双方政治互信明显增强,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双方都认为中国-东盟关系已成为东盟同对话伙伴关系中最富内涵、最具活力的一组关系,发展前景广阔。

  政治上,中国于2003年作为东盟对话伙伴率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东盟建立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0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双方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了纪念峰会。201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和友好交流年,双方举行了纪念峰会、领导人互致贺电、纪念招待会等一系列友好交流活动。2013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双方举行了中国-东盟特别外长会、互联互通交通部长特别会议、中国-东盟高层论坛等一系列庆祝活动。10月,习近平主席访问东南亚国家,倡议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和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双方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2017年是东盟成立50周年和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习近平主席就东盟成立50周年向东盟轮值主席国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致贺电,李克强总理和杜特尔特总统分别向旅游合作年开幕式致贺词。11月,李克强总理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20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构建以政治安全、经贸、人文交流三大支柱为主线、多领域合作为支撑的“3+X合作框架”。2018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和中国-东盟创新年,李克强总理访问东盟秘书处,和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就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互致贺电。11月,李克强总理出席在新加坡举行的第2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发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2019年是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习近平主席和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总理巴育分别向媒体交流年开幕式致贺信。11月,李克强总理出席在泰国举行的第22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宣布制订《落实中国一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发表《中国-东盟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东盟智慧城市合作倡议领导人声明》、《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合作的联合声明》。2020年是中国一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李克强总理和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总理阮春福分别向数字经济合作年开幕式致贺信。11月,李克强总理出席以视频形式举行的第23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发表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行动计划(2021-2025)》和《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宣布2021年为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2021年5月28日,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启动活动在北京举行,李克强总理和东盟轮值主席国文莱苏丹哈桑纳尔分别致贺电。7月19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日,李克强总理、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分别与文莱苏丹哈桑纳尔、东盟秘书长林玉辉互致贺电。

  经济上,中国自2009年起已连续12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2014年8月,双方宣布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5年11月,双方签署《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正式结束。2019年10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产品原产地规则修订版也于8月正式实施。2020年,双方贸易额达6846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东盟首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21年上半年,双方贸易额达2.66万亿元,同比增长27.8%。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商务与投资峰会自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行,已成功举办17届,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的重要平台。2020年11月,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广西南宁举行,习近平主席在开幕式上发表视频致辞。双方设立了中国-东盟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具体领域合作项目。东盟10国均已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双方互为主要旅游客源对象。2019年,双方人员往来超过6500万人次,每周往来航班近4500架次。截至目前,双方结成219对友好城市。

  在国际地区事务上,双方协调与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国坚定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双方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合作对话、亚太经合组织等合作机制中保持良好沟通与合作。

  双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话合作机制,主要包括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等。2009年,中国设立驻东盟大使。2012年9月,中国驻东盟使团成立。2011年11月,中国-东盟中心正式成立,系双方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旨在促进贸易投资和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

驻东盟使团

地  址:32nd floor, the East Building, Jl. Lingkar Mega Kuningan Blok E3.2 Kav. 1 Jakarta 12950

电  话:0062(0)21 2952 7092

传  真:0062(0)21 2952 7091

网  址:http://asean.china-missio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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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9日

【职责】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委会(下称“筹委会”)的职责是为《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成员】所有条约签字国均为筹委会成员。截至2023年1月,共有186国签署条约,其中177国已批约。

【负责人】筹委会临时技术秘书处执行秘书罗伯特·弗洛伊德(Robert Floyd,澳大利亚籍)。弗于2021年8月就任,任期从2021年8月起至2025年7月止。

【总部】奥地利维也纳

【网址】http://www.ctbto.org

【组织机构】筹委会主要包括全会和临时技术秘书处。全会是筹委会的决策机构。临时技术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下设行政、法律与外联、国际监测系统、国际数据中心和现场视察5个司。

【主要活动】筹委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会,审议条约筹备相关事宜并做出决定。全会下设A、B两个工作组,分别就行政与法律工作、核查工作进行讨论,并向全会提出建议。临时技术秘书处负责为国际监测系统提供技术和法律援助,并负责国际监测系统台站的监督、管理和维护,以及台站数据的接收、分析和处理。

【同中国的关系】中国于1996年9月24日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是筹委会首批成员国之一。中国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代表兼任中国常驻条约组织筹委会代表。2020年起,中国已成为条约第二大会费国,始终向条约组织筹委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中国积极同临时技术秘书处开展合作,已完成中国境内应建11座监测台站中的10座台站建设。目前,兰州核素台站、广州核素台站、北京核素台站、兰州地震台站、海拉尔地震台站等五个台站,已通过临时技术秘书处核证验收,并于2019年8月开始传输数据。中国目前正在与临时技术秘书处合作,推进昆明次声台站核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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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于1975年成立,其宗旨是确保主要核供应国协调和加强核出口控制,防止核领域敏感物项的扩散。该集团通过“核转让准则”及“与核有关的两用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的转让准则”实施出口控制,要求进口国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严格控制敏感核物项及技术(如后处理、铀浓缩和重水生产)的出口。“核供应国集团”现有48个成员国,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2004年5月27日,该集团全会决定接纳中国为集团成员国。6月10日,中国成员资格生效。

  中国反对核武器扩散,致力于国际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颁布了《核出口管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通过法制手段对核及其两用品和相关技术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后,根据“核供应国集团”出口准则,中国对上述两条例做了相应修订,将进口国接受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并引入了全面控制原则。中国将继续深入参与“核供应国集团”各项工作,并同各成员国保持沟通与合作。

核供应国集团2017年全会在瑞士伯尔尼举行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核供应国集团2017年全会在瑞士伯尔尼举行。瑞士联邦主席洛伊特哈德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48个成员国派团与会,中国驻维也纳代表团史忠俊大使率团出席。会议审议了集团去年以来各项工作,就当前国际核不扩散形势交换了看法,就各国防扩散出口管制政策实践交流了经验。会议讨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缔约国加入集团问题,此外,还根据去年首尔全会授权,继续讨论了“非NPT缔约国加入集团的技术、法律和政治方面的问题”。

  中方表示,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风险依然严峻。集团成员国应切实维护集团作为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的核心价值,加强以NPT为基石的国际防扩散体系,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共同致力于推动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地区热点核问题。

  中方对有关NPT缔约国正式提交加入申请表示欢迎,支持集团尽快审议相关申请。

  关于“非NPT缔约国加入集团的技术、法律和政治方面问题”,中方全面介绍了有关立场,支持集团依据规则,通过公开、透明的政府间进程,达成非歧视性、适用于所有“非NPT缔约国”的解决方案,以便在此基础上开展下步工作。中方表示,愿与各方一道,以建设性态度参与相关讨论,争取集团尽早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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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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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戈委员会

  “桑戈委员会”于1971年成立,其宗旨是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三条第二款,制定向未参加该条约的无核国家出口核材料、设备和技术的控制条件和程序。该委员会制定了核出口控制“触发清单”,规定出口清单项目须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

  该委员会现有39个成员国,每年在维也纳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讨论核出口控制政策及“触发清单”的修改问题。

  1997年10月16日,中国正式加入桑戈委员会,积极参加了桑戈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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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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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集团”于1985年成立,目的是加强生化两用品出口管制,协调成员国的生化武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范围及管制方式,现有43个成员(包括欧盟),澳大利亚为常任主席国,集团所有成员均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

  “集团”作为生化领域的多国出口管制非正式安排,在防止生化武器及相关物项和技术扩散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中国在制定生化出口管制条例和清单时,借鉴了“集团”的有关准则及管制清单。

  中方重视与“集团”发展关系。双方分别于2004年3月、2005年3月、2006年6月、2008年6月、2011年5月和2013年2月共举行了六轮磋商。2015年6月,中方应邀出席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澳大利亚集团”非成员对话会。

中国与“澳大利亚集团”举行第四轮防扩散出口管制磋商

  6月25日,军控司副司长李松与“澳大利亚集团”主席、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军控与防扩散司副司长毕格斯举行第四轮中国与集团防扩散出口管制磋商。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禁化武办及澳大利亚、美国、阿根廷驻华使馆有关官员参加。我介绍了中国防扩散政策及出口管制最新进展。对方赞赏我在防扩散问题上的立场及在出口管制领域卓有成效的努力,表示集团高度重视中国在防扩散问题上的作用,愿进一步加强与我对话与合作。双方还就生化武器防扩散形势、集团外联活动及与中国的关系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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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根据1997年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

【宗旨】《公约》包括序言、24条正文和3个附件。《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并为此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机制;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

【成员】截至2023年1月31日,共有成员国193个。

【主要负责人】第1任总干事何塞·布斯塔尼(Jose M. Bustani,巴西人),任期1997年5月至2002年4月。第2任总干事罗赫略·菲尔特(Rogelio Pfirter,阿根廷人),任期2002年7月至2010年7月。第3任总干事阿赫迈特·尤祖姆居(Ahmet Üzümücü,土耳其人),任期2010年7月至2018年7月。现任总干事费尔南多·阿里亚斯(Fernando Arias Gonzalez,西班牙人)于2018年7月上任。

【总部】荷兰海牙

【网址】http://www.opcw.org

【组织机构】(1)缔约国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1次例会,可审议《公约》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做出决定。(2)执行理事会:由41个成员组成,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执理会成员由大会选出,任期2年。(3)技术秘书处:协助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行使其职能,包括执行《公约》的核查条款。技术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会务司、核查司、视察局、国际合作司、外联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司、战略和政策办公室、内部监察办公室等。此外,还有科学咨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附属机构。

【主要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进行了7768次视察。2022年,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召开了第99-101次执行理事会、第27届缔约国大会,讨论了化学武器销毁、化武使用调查、预算、化学工业国际合作等相关问题,并启动了第五次审议大会筹备进程。2023年将召开《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全面审议上一审议周期(2018年-2023年)履约情况。2023年,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还将召开第102-104次执行理事会、《公约》第28届缔约国会。

【同中国的关系】1993年1月13日,中国签署《公约》。1996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公约》。1997年4月25日,中国交存了批准书,成为《公约》的原始缔约国。中国自1997年5月当选为执行理事会成员以来,一直连选连任。中国在海牙设有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团,代表由中国驻荷兰大使兼任。2022年9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干事阿里亚斯和执行理事会代表团应中日双方邀请,以视频方式进行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工作专题访华。各方听取了中日关于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总体情况及销毁进展介绍,在线参观了日遗化武最大的埋藏点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并就加快推进销毁进程深入交换看法。各方支持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加快日遗化武销毁进程,为尽早实现“无化武世界”做出努力。中国认真履行公约各项义务,截至2022年12月,中国已顺利接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610次。同时,中国还积极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研修项目提供培训企业,积极开展化武领域的国际合作。

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团

地  址: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JT, Den Haag, The Netherlands 

国家地区号:0031-70

电  话:3556514,3552493,3513097

传  真:3550704

网  址:http://nl.china-embassy.org/chn/jhwt/

电子邮箱:chinamission_opcw@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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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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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990年在原南方委员会基础上建立。1995年7月正式成为常设机构。

【宗旨】促进南南团结与合作,加强南北在平等、公平基础上的相互理解与合作。

【成员】截至2022年9月,共54个成员国,均为发展中国家。

【主要负责人】执行主任卡洛斯·科雷亚(Carlos Correa,阿根廷籍),2018年7月1日就任,2021年连任,任期至2024年。

【总部】瑞士日内瓦。网址:http://www.southcentre.int

【组织机构】由代表理事会、董事会和秘书处组成。代表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代表组成,是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代表理事会任命的主席及九名董事组成,负责监督指导中心工作;秘书处是中心的行政机构。

【资金来源】主要来自成员国自愿捐款和非成员国政府组织、专门机构及基金的捐款。

【主要活动】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理事会会议,两次董事会会议。

【中国参与情况】1995年中国正式加入南方中心,是南方中心重要成员。中国历任驻日内瓦代表先后任代表理事会理事。前科技部副部长惠永正、外交部钱嘉东大使、马毓真大使、前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前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曾先后任董事会董事。

2016年5月,南方中心任命时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吴海龙(现任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会长)为董事会董事。中国于2015年11月在北京举办南方中心第35届董事会。2021年初,吴海龙连任南方中心董事会董事。

中国同南方中心的关系

1995年中国正式加入南方中心,是南方中心重要成员。中国历任驻日内瓦代表先后任代表理事会理事。前科技部副部长惠永正、外交部钱嘉东大使、马毓真大使、前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前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曾先后任董事会董事。

2016年5月,南方中心任命时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吴海龙(现任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会长)为董事会董事。中国于2015年11月在北京举办南方中心第35届董事会。2021年初,吴海龙连任南方中心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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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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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961年9月,第一次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行,25国出席,不结盟运动正式形成。

【宗旨】不结盟运动奉行独立、自主和非集团的宗旨和原则;支持各国人民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以及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斗争;坚持反对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一切形式的外来统治和霸权主义;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成员及组织机构】不结盟运动现有120个成员,不设总部,无常设机构,无成文章程。通常每3年举行一次首脑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协调局由1973年第4次首脑会议决定成立,主要协调各国在联合国内的立场,一般每月在纽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不结盟运动各种会议均采取协商一致原则。遇有不同意见,各成员国可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国正式提出保留,以示不受有关决议或文件的约束。阿塞拜疆自2019年担任不结盟运动主席国,任期至2023年。

【主要活动】目前,不结盟运动共举行了18次首脑会议和19次部长级会议。第18次首脑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至26日在阿塞拜疆举行。2020年5月4日,不结盟运动举行应对新冠肺炎视频峰会并通过政治宣言,重申支持多边主义,支持世卫组织在全球抗疫中的领导作用,并呼吁各国加强团结合作,有效应对疫情。2021年7月13日至14日,第19次部长级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2021年10月11日至12日,纪念不结盟运动成立60周年高级别会议在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

中国同不结盟运动关系

中国为不结盟运动观察员国,重视发展和加强与不结盟运动的关系。1992年9月,国务委员兼外长钱其琛应邀率团出席了在雅加达举行的第10次首脑会议。会上,中国正式成为不结盟运动观察员国。中国派团出席了此后历次首脑会议及协调局部长级会议,并同不结盟运动成员在联合国保持着经常磋商与合作。2006年9月,杨洁篪副外长率团出席在古巴哈瓦那举行的第14次首脑会议。2009年7月,何亚非副外长率团出席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的第15次首脑会议。2011年5月,翟隽副外长率团出席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16届部长级会议暨不结盟运动成立50周年纪念会议。2012年8月,马朝旭部长助理率团出席在伊朗德黑兰举行的第16次首脑会议。2016年9月,中国政府拉美事务特别代表殷恒民大使率团出席在委内瑞拉玛格丽塔岛举行的第17次首脑会议。2019年10月,驻阿塞拜疆大使郭敏率团出席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的第18次首脑会议。2021年7月,驻阿塞拜疆大使郭敏以视频方式出席第19次部长级会议。2021年10月,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向纪念不结盟运动成立60周年高级别会议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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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国集团

七十七国集团

七十七国集团

【成 立】 1964年正式成立。

【宗 旨】 在国际经济领域内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推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成 员】 截至2023年1月,共有134个成员。

【主要负责人】 77国集团主席国由来自亚非拉三大区域的成员国按地区原则轮流担任,任期1年。2023年主席国为古巴。2022年主席国为巴基斯坦。。

【总 部】 纽约和日内瓦是77国集团两个主要活动中心,在巴黎、维也纳、罗马、内罗毕等多边外交活动较多的地点均有分支。网址:http://www.g77.org 。

【组织机构】 77国集团组织无常设机构,也无章程。设立主席国,由来自亚非拉三大地区的成员国轮值担任,任期1年。

77国集团自成立以来,逐渐从联合国贸发会议扩展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教科文组织、粮农组织、工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并建立了相应协调机制。南方首脑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迄已举办两届。

【资金来源】 成员国自愿捐款,依靠联合国系统人力和资源开展活动。

【主要活动】 每年联合国大会前夕(或初期)举行集团外长会议,以及专门讨论某一或某些重大问题的部长级会议,在联合国和一些专门机构会议前或会议期间,召集成员国与会代表开会协调立场,发表“立场声明”或共同提出案文等。此外,各区域成员还举行各种层次的区域级会议。议事时采取协商一致原则做出决定。

【双方合作情况】 中国不是77国集团成员,但一贯支持其正义主张和合理要求,与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1991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筹备会上,中国同该集团首次以“77国集团和中国”的方式共同提出立场文件。这一合作模式逐渐扩展到经济、社会、联合国财政和预算等诸多领域。

2014年6月,习近平主席特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团出席77国集团成立50周年纪念峰会并作主旨发言。2020年2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8届会议上,77国集团积极声援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努力。时任77国集团主席、圭亚那常驻联合国代表坦帕表示,77国集团全力支持中国政府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的全面努力,积极肯定中方与国际社会开展合作。中国参加了77国集团历届外长会。

中国同七十七国集团的关系

中国不是77国集团成员,但一贯支持其正义主张和合理要求,与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1991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筹备会上,中国同该集团首次以“77国集团和中国”的方式共同提出立场文件。这一合作模式逐渐扩展到经济、社会、联合国财政和预算等诸多领域。

2014年6月,习近平主席特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团出席77国集团成立50周年纪念峰会并作主旨发言。2020年2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8届会议上,77国集团积极声援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努力。时任77国集团主席、圭亚那常驻联合国代表坦帕表示,77国集团全力支持中国政府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的全面努力,积极肯定中方与国际社会开展合作。中国参加了77国集团历届外长会。

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拉美开发银行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太平洋联盟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
拉丁美洲议会中国—拉共体论坛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
美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加勒比国家联盟
加勒比共同体美洲玻利瓦尔联盟
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
南美国家联盟里约集团
美洲国家组织 太平洋共同体
太平洋岛国论坛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欧盟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东非共同体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印度洋委员会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非合作论坛
伊斯兰合作组织 阿拉伯议会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湄公河委员会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亚洲合作对话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中日韩合作 东亚峰会(EAS)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桑戈委员会 澳大利亚集团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南方中心
不结盟运动 七十七国集团
环印度洋联盟 亚太经合组织(APEC)
国际奥委会 新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地球观测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亚欧会议 世界经济论坛
金砖国家 二十国集团
世界能源理事会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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