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发展历程】 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源于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EAEG)设想。1995年,在曼谷举行的东盟峰会提议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晤。1997年,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柬埔寨加入东盟后称10+3)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吉隆坡举行,正式启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进程。2004年,各方一致同意,将10+3作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一长期目标的主渠道。
【成 员】 东盟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与中国、日本和韩国。
【主要机制】 10+3合作在经贸、财金、粮食、农业等20多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建立了66个对话与合作机制,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大使级会议(CPR+3)和工作组会议为支撑的合作体系。
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按惯例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对10+3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已举行25次。2020年4月举行了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16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领域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CPR+3负责就合作具体问题进行协调。此外,10+3框架下还建有官、产、学共同参与的东亚论坛(EAF)及二轨的东亚思想库网络(NEAT),为10+3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重要文件】 《东亚合作联合声明》(1999年)、《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002年)、《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2007年)、《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2009年)、《10+3大米紧急储备协定》(2011年)、《关于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领导人声明》(2012年)、《第二东亚展望小组(EAVGII)报告》(2012年)、《10+3关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声明》(2016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18-2022)》(2017年)、《10+3领导人关于粮食安全合作的声明》(2017年)、《关于10+3合作20周年的马尼拉宣言》(2017年)、《10+3领导人关于合作应对细菌耐药的声明》(2018年)、《10+3领导人关于互联互通再联通倡议的声明》(2019年)、《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联合声明》(2020年)、《10+3领导人关于加强经济金融韧性合作、应对新挑战的声明》(2020年)、《10+3领导人关于青少年和儿童精神健康合作的声明》(2021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23-2027)》(2022年)。
中国参与10+3合作情况
中方重视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在东亚合作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10+3合作。中国领导人出席了历次10+3领导人会议。
2022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柬埔寨金边出席第25次10+3领导人会议。李克强总理表示,东亚地区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10+3是东亚合作的主渠道。启动25年来,得益于本地区的总体和平与稳定,10+3合作快速发展、持续前进,不仅提振了各自国家发展,也维护了地区金融、粮食安全,有利于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当前国际地区形势复杂多变,10+3国家应继续致力于维护地区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增进人民福祉。
李克强总理提出五点建议:一是保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和实施,更大程度释放协定红利。中方支持尽早成立RCEP秘书机构。二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开放融通发展,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在稳定畅通中优化升级。依托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帮助地区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数字转型能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三是提升危机应对能力。中方支持10+3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建设,支持提升清迈倡议多边化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四是深化人文交流。中方愿以启动10+3移民和领事负责人磋商机制为契机,为便利人员往来提供更多政策支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优化防控措施,逐步增加国际航班,为东盟和日韩留学生返华复学积极提供便利。五是助力可持续发展。中方愿同各方就全球发展倡议开展合作,牵头开展10+3转型金融研究、举办10+3清洁能源圆桌对话,不断深化低碳合作伙伴关系。持续推进东亚减贫合作倡议二期项目,助力地区减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