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
【成立日期】 1998年2月4日。
【宗 旨】 加强成员国间的政治和经济合作,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地区一体化建设。
【成 员】 利比亚、苏丹、乍得、马里、尼日尔、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中非、厄立特里亚、吉布提、冈比亚、塞内加尔、摩洛哥、突尼斯、埃及、尼日利亚、索马里、多哥、贝宁、加纳、塞拉利昂、几内亚、科摩罗、毛里塔尼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肯尼亚、佛得角。
【主要负责人】 执行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1年。
【总 部】 秘书处原设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2019年4月,乍得总统代比建议将秘书处暂时迁至乍得首都恩贾梅纳。
【组织机构】 (1)元首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元首组成,每年举行一次首脑例会,会议主席由成员国元首轮流担任,并在委员会休会期间任执行主席。元首委员会制定共同体的大政方针,以实现共同体所确定的目标。(2)执行委员会。由秘书长和成员国部长组成,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主席由会议主办国担任。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首脑会议决议,并处理共同体的对外关系、经济、财政、计划、内政、安全等事务。(3)秘书处。监督首脑会议决议的执行,并对各个机构负责。秘书长由首脑会议指定,任期3年。(4)大使委员会。由成员国驻利比亚使节组成,负责向每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提交一份行动报告。(5)经济、社会、文化委员会。是共同体的协商机构,由成员国指定的10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参与共同体有关经济、社会、文化项目的文件起草。该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总部设在马里首都巴马科。(6)农业和水资源委员会。负责农业水利和环境保护问题。(7)非洲发展与贸易银行。总部设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
【主要活动】 1998年2月4日,在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的倡议下,利比亚、布基纳法索、马里、尼日尔、乍得和苏丹等6国成立了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1999年至2010年,共同体第一至十二届首脑会议分别在利比亚、乍得、苏丹、吉布提、尼日尔、马里、布基纳法索、贝宁、利比亚、乍得举行。截止目前,共同体有29个成员国,是非洲第二大地区性组织。
除每年举行首脑会议外,共同体下设的各机构还经常举行会议,讨论成员国共同关心的文化、教育、金融、反恐、粮食安全等各个领域的问题。2012年6月11日,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举行特别会议,讨论重新调整发展战略,以应对新挑战等问题,呼吁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以实现本地区的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2013年2月16日,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特别峰会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举行,与会各方签署机构重组协定,决定建立和平与安全常委会和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并讨论了地区安全等问题。但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作为前利比亚国家元首卡扎菲主导成立的组织,在卡倒台后,机制建设和各类活动陷入停滞。2019年4月,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特别峰会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举行。2022年3月,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各成员国外长出席。与会各方就如何振兴共同体组织及粮食安全、经济复苏、和平安全等议题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