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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和地区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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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发展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

【成立日期】 1986年1月成立。前身是由东非国家组成的政府间抗旱与发展组织,1996年3月改为现名(简称伊加特)。

【宗 旨】 将伊加特建设成为在政治、经济、社会、人道主义事务、环保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的地区组织。有三大战略目标:保护环境,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人道主义事业;加强经济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成员国】 7个:埃塞俄比亚、吉布提、肯尼亚、苏丹、南苏丹、索马里、乌干达(厄立特里亚曾是成员国之一,2007年4月厄以伊加特“通过许多有损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决议”为由,宣布暂时退出该组织)。

【主要负责人】 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一般为每届正式首脑会议的东道国领导人,可因连续主办会议连任。现任主席为苏丹主权委员会主席阿卜杜勒·法塔赫·布尔汉 (Abdel-Fattah al-Burhan)。执行秘书为埃塞俄比亚前外交部长沃尔基内·格贝耶胡(Mr. Workneh Gebeyehu ),2019年11月任职。

【总 部】 秘书处设在吉布提首都吉布提市。

【组织机构】 (1)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最高决策机构,以促进地区政治、安全和经济合作为主要任务。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并可应成员国要求且经多数成员国同意,随时举行特别首脑会议。(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和1名联络部长(可由外长兼任)组成,负责制订组织方针和行动计划,批准拨款和预算。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议,并可应成员国请求且获多数成员国同意,随时召开特别会议。所有决议原则上应经一致同意;如有分歧,则投票以2/3多数通过。(3)大使委员会。由成员国驻总部国家大使或特别代表组成,向执行秘书提供咨询。(4)秘书处。系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执行秘书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任命,任期4年。下设3个部门:农业与环境保护部、政治与人道主义事务部、经济合作部。

【主要活动】 截至2023年2月,伊加特共召开13次首脑会议、39次特别首脑会议、48次部长理事会和72次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1993年起,伊加特着手调解苏丹北南冲突,自2002年7月以来促成双方就政教分离、南方民族自决、过渡期内权力和资源分配及最终停火等关键问题达成8个议定书。2005年1月9日,苏丹北南双方在内罗毕签署《全面和平协议》,结束了长达21年的战争。2010年3月,伊加特在内罗毕召开特别首脑会议,讨论苏丹北南和平进程和《全面和平协议》落实情况,重点商谈苏丹南方问题公投后有关问题的安排及面临的挑战。2011年11月,伊加特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特别首脑会议,正式接受南苏丹为其成员国。

自1991年索马里陷入无政府状态后,伊加特积极调解索派别冲突。2003年10月,伊加特成立索和平进程促进委员会,成员有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吉布提、厄立特里亚和乌干达。2004年8月以来,由伊加特支持、在内罗毕召开的索马里和会选举产生了索过渡联邦议会、总统,并成立了索过渡联邦政府。2010年7月,伊加特特别首脑会议一致要求由联合国维和部队取代目前在索执行维和任务的非索团,并促请非盟和联合国落实索过渡政府和反政府武装此前达成的分权协议。2017年3月,伊加特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索马里难民问题特别峰会。

2011年7月,伊加特特别首脑会议对厄特支持极端势力破坏地区稳定予以强烈谴责,呼吁非盟和联合国安理会在全面实施现有对厄特制裁的基础上,加大对其经济和矿业部门的制裁。

2012年1月,伊加特特别首脑会议通过了伊加特成员国基础一体化计划,推动在成员国间建设自由贸易区。

2013年底南苏丹冲突爆发后,伊加特积极调解南冲突,先后举行5次南问题特别首脑会议,并牵头成立联合技术委员会(JTC)和监督核查小组(MVT)两机制。2014年1月,南苏丹冲突双方在伊加特斡旋下签署《停止敌对行动协议》。5月,在伊加特推动下,南冲突双方签署《关于解决南苏丹危机的协议》。8月,伊加特召开特别峰会并签署“南苏丹过渡期安排的基本原则文件”和“停止敌对协议的路线图”。2015年8月,“伊加特+”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峰会,推动南苏丹冲突各方签署《解决南苏丹冲突协议》。伊加特任命博茨瓦纳前总统莫哈埃为联合监督与评估委员会(JMEC)主席,负责监督协议后续落实。2017年12月以来,伊加特主持召开了三次“重振南苏丹和平协议高级别论坛”会议,南苏丹与会各方签署《停止敌对状态、保护平民和人道准入协议》、伊加特框架下停火与过渡期安全安排监督机制改组文件等。2018年6月,在伊加特轮值主席、埃塞总理阿比主持下,南苏丹总统基尔与反对派领导人马夏尔在亚的斯亚贝巴会面。9月,在第33届伊加特特别峰会期间,南苏丹总统基尔与反对派领导人马夏尔及南反对派联盟、前被拘押高官等派代表签署了《解决南苏丹冲突重振协议》。

中国同政府间发展组织的关系

1987年2月,伊加特派代表团访华。中国驻吉布提、肯尼亚、埃塞俄比亚、苏丹、乌干达大使代表中国政府以观察员身份多次应邀列席其首脑会议。中国已连续多年向伊加特捐款,支持其机构及能力建设。

2013年底南苏丹冲突爆发以来,中国积极支持伊加特主导的南问题斡旋进程,与伊加特及其成员国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并派员参加伊加特有关停火和核查机制。2014年1月,王毅外长访问埃塞俄比亚期间,应伊加特邀请同南苏丹冲突双方代表举行会谈,积极劝和促谈。2015年1月,王毅外长在访问苏丹期间倡议召开“支持伊加特南苏丹和平进程专门磋商”,提出中方关于解决南苏丹问题的4点倡议,并推动与会各方在4点倡议基础上达成5点共识。2017年12月以来,中国政府非洲事务特别代表、驻南苏丹大使等应邀出席伊加特“重振南苏丹和平协议高级别论坛”系列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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