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成 立】 1985年12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七国首脑齐聚达卡,通过《南亚区域合作宣言》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宣告南盟正式成立。2005年11月阿富汗加入。
【宗 旨】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协商一致;(2)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3)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和互惠互利;(4)不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其进行补充;(5)不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
【成员国】 8个: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另有观察员9个:中国、日本、韩国、缅甸、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伊朗、毛里求斯。
【组织机构】
(1)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自2014年起,每2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在各成员国轮流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
(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2次会议。
(3)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监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决定部门间优先事项,调集域内外资源,寻找新的合作领域等。
(4)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纲要”,成立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7个技术委员会。此后,南盟还设立信息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5个工作组。
(5)秘书处:南盟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现任秘书长维拉孔(Esala Ruwan Weerakoon,斯里兰卡籍),2020年3月就任,任期3年。
(6)特别部长会议:迄今已就成员国共同关心的商贸、儿童、妇女、环境、残疾人、住房等领域问题分别举行会议。
(7)经济合作委员会:由成员国商务和贸易部秘书组成,已成为南盟处理经贸问题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域内经贸合作。
(8)区域中心:已分别设立了农业信息中心(达卡)、结核病中心(加德满都)、气象研究中心(达卡)、文献中心(新德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伊斯兰堡)、海岸区域管理中心(马累)、信息中心(加德满都)、能源中心(伊斯兰堡)、灾害管理中心(新德里)、林业中心(廷布)和文化中心(科伦坡)。
【主要活动】 1985年首届南盟峰会在孟加拉国达卡举行,迄今已举行18届。
2007年,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南盟峰会。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加德满都宣言》,强调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强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以及文化领域的合作,优先推进区域和次区域内项目。
原定于2016年由巴基斯坦主办的第19届南盟峰会因故至今尚未举行。
2020年3月,南盟成员国举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视频会议,就开展抗疫合作等交换意见。
中国参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情况
2005年11月,第13届南盟峰会原则同意中国成为观察员。2006年8月,南盟第27届部长理事会审议通过南盟观察员指导原则,正式接纳中国为观察员,并邀请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第14届南盟峰会。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和2014年,时任外交部长李肇星、副部长武大伟、王光亚、张志军、刘振民分别率团出席第14至18届南盟峰会。2012年6月,中国任命驻尼泊尔大使兼任中国常驻南盟代表。中国现任常驻南盟代表为驻尼泊尔大使侯艳琪。
中国在人力资源培训、扶贫救灾、经贸、人文交流等领域与南盟各国开展了多项合作,建立了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等平台,举办了南亚国家政党干部研修班、南亚外交官了解现代中国研修班、南亚职业教育官员研修班等活动。2013年6月,由南亚国家商品展更名的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在昆明举行。2018年6月,第五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和首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在云南举行,胡春华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2019年6月,第二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和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分别在云南玉溪和昆明举行。